金融界12月27日消息,誉衡药业公告称,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案已获一审判决。青岛普晟普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能按约支付 11760 万元股权转让款,法院判决被告十日内给付股权转让款 11760 万元及违约金(以 11760 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计至实际给付日);公司对被告质押的 34336 万元誉衡生物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杨晓轩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64.57万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负担。判决尚未生效,被告有权上诉,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将持续关注并披露进展,积极维护权益,依规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