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在《从人性角度谈律师业务的开展(一)》中,谈了“人性的基本特点:趋利避害”。
今天,我接着谈“如何制人而不制于人”。
《孙子兵法》说:“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意思就是,善于作战的将领,能够主动调动对手而不会被对手所调动。简单地说,就是我能够指挥他人,而他人却不能指挥我。
《孙子兵法》,不但是一部兵家巨著,还是一本竞争哲学。无论是官场、商场、战场、职场,还是赛场,只要有竞争的地方,就都用得着《孙子兵法》里的智慧。
有很多历史名人,都是用兵法取得了战功,才得以青史留名。如果没有战功,仅凭学术,未必能够成就他们。
比如王阳明,龙场悟道之后,就开始讲学授徒,后来几次平息叛乱,立了很多战功,使他得以名垂青史。
又如曾国藩,平定太平天国,成就莫大战功,使其成为了晚清中兴名臣,最终成就了其“立德、立功、立言”之三不朽。
道理其实很浅显,未取得成功的人,说得再有道理,别人只当是“放屁”;而已经成功的人,特别是取得重大成功之人,哪怕是胡说八道,别人也当真理。
就算是同一个人,成功之前,其所讲的话,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当回事;一旦成功之后,随便讲什么,别人也觉得很有道理。
所以,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说的,什么时候说的。
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想说话有份量,一定要努力取得成功。功绩越大,份量越重。而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学好、用好《孙子兵法》里的竞争智慧。
有些人反感权谋、兵法之术,其实大可不必。权谋和兵法,只是一种智慧,一种工具,本身没有好坏,关键是如何使用。
如果用于利国利民,则功莫大焉。如果用来损人利己,则是无耻小人。
另外,学会之后,还可以用于自我保护。如果有人对你使用谋略,你能够看得懂,不至于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一、如何“制人”?
制人,即调动他人。《孙子兵法》用的是“致”字,而我用“制约”的“制”字,因为我觉得“制”字更直观,一看就懂。
“制人”有以下三种基本方法:
1.情
情,即感情。常见的有亲情、友情、爱情、乡情等。
父母为什么愿意为儿女无偿付出?是出于亲情。
你愿意给朋友帮忙,是出于友情。
某人,被你骗一次,正常;被你骗两次,是傻;被你骗三次,恭喜你!他(她)一定是爱上你了。这就是爱情的魅力。问世界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人家连命都可以给你,骗他三次又算得了什么。
情,若是用对了,也是很有威力的。
比如楚汉相争时,韩信在刘邦与项羽之间的份量很重。韩信帮谁,谁就能得天下;韩信若自立,也可三分天下。可是,韩信说:“刘邦待我不薄,解衣衣我,推食食我。”也就是说,刘邦对我很好,给我饭吃,给我衣穿,我要帮他。于是,刘邦得了天下。
由此可见,感情牌还是很有用的。
当然,感情牌要用对人。若是薄情寡义之人,你对他再好,他只当你欠他的,或者认为是自己运气好,根本不会感恩,极少数人甚至恩将仇报。所以,识人也很重要,别把“情”用错了地方。
2.利
利,即好处。包括钱财等物质利益,表扬、荣誉、美名等精神利益,以及获得帮助和支持等好处。
说到“利”,有人就不好意思了。觉得君子应当耻于言“利”。
其实,利者,义之和也。意思是,要得到利益,就要讲求与道义的统一。
比如,你在做出义举之前,并没有想要回报。但行了义举之后,往往会得到回报。这样的利益,你应该接受。这既是对你的感恩,也是引导更多人向善行善。
如果不失于道义,不损人利己,得利多多益善,不但不必“害羞”,反而应当赞扬。因为根据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理,获利多,说明贡献大呀。
说到“仇富”,其实人们并不是真的仇“富”,而是“仇”那些钱财来源不正当的人。
比如,通过贪污腐败、巧取豪夺、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得来的财富,才会令人们深恶痛绝。
一个文明社会,既要保护公私财产,又要鼓励创造财富。这样,才能实现国富民强的“强国梦”。
用“利”调动他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比如,老板雇佣员工,花钱购买服务,等等。
利,除了物质利益,还有精神利益和提供帮助等。
记得某年,我去某政府部门办理某事,需要他们签字盖章。但不知什么原因,办事的某科长不同意签字盖章,我给她带去的小礼物,她也不收。
后来,我就去图文店制作了一面锦旗,上书“廉洁奉公”四个大字,改天送过去。那位科长非常高兴,还请他们领导同我一起拍照留念。
其后,我什么话也没说,她主动帮我签字、盖章,事情就办妥了。你看,精神鼓励有时候也是很有用的。
还有一种利益是提供帮助。比如,当你请他人帮忙时,他可能也会提个要求,请你帮忙。这种帮忙,就是一种利益。
3.害
害,即有损的,坏处,与“利”相对。
根据马斯诺“需求层次”理论,人有五种层次的需求,依次为生存、安全、归属、尊严和自我实现。任何人都有其中至少一项需求。
而要让一个人有“害”,只要让其无法实现其需求即可。
比如,想要生存的,让其死亡;想要安全的,让其恐惧;想要尊严的,让其受辱;等等。
某些无法以“情”“利”调动的人,往往可以用“害”调动。
所以,把“害”用对地方,几乎可以调动所有的人。
不过,在用这一招对付别人时,你一定要注意:
首先,要自己够硬。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自身不硬,铁没打动,自己先碎了。
比如,你在举报办案人员违法办案时,你自己要足够干净,不要有违法违纪的行为。
第二,要保护好自己。
在攻击别人的同时,你得做好防备,防止别人反击。
《孙子兵法》说:“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意思就是说,首先做到自己不犯错误,不会被敌人打败。然后,等待敌人犯错,给我们打败他们的机会。
自己会不会被打败,自己说了算;敌人会不会被打败,是敌人说了算。
如果我们不犯错,敌人就没有打败我们的机会。同理,敌人不犯错,我们也没有打败他们的机会。
所以,真正的高手对战,比拼的往往是谁犯的错误更少、更小,而不是谁比对方更高明。
第三,要内心足够强大。
在与人对抗时,心理压力是很大的。若没有足够强大的内心,可能无法承受那种压力,说不定自己会先乱了方寸。(关于如何拥有强大的内心,我以后再讲)
同时,你在出招时,在伤害对方时,对自己的内心也会产生反噬。
比如,当你战胜恶龙的时候,发现自己已成了新的恶龙。这就是反噬的表现。
在小说《天龙八部》里,少林扫地僧在化解萧峰父子与慕容复父子的争斗时,说过一段话。
主要意思是,少林寺有七十二绝学,每一种绝学都是杀人利器。只要学成一种绝学,就能成为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
但每一种绝学,都会对修炼者产生反噬,在其内心产生一种暴戾之气。而这种暴戾之气,需要用佛法来化解。所以,每一种绝学都对应一部佛经。
可以说,手段越厉害,内心就要越强大。反之,内心越强大,手段也就越厉害。
那些内心非常强大的人,为善,则是大善之人,为恶,则是大恶之人。
是善,是恶,关键取决于其内心里的“魔”和“佛”,哪一个占上风。如果“魔”压倒了“佛”,则表现出邪恶;如果“佛”战胜了“魔”,则表现出善良。
因此,为了保护自己,在使用“霹雳手段”时,也要有“菩萨心肠”。
当然,实践中在调动他人时,可能会两种或者三种方法一起使用,所谓“威逼利诱”就是指“利”和“害”一起使用。
比如,“胡萝卜加大棒”的外交政策,就是运用“利害”关系的典范。
又如,侦查人员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可能会“情”“利”“害”三种方法交替使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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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八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十九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