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12月5号,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保定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12月30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有益尝试。
该《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各方职责,规定了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城市更新实施、城市更新保障、城市更新监督管理等内容。
《条例》的制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进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规范城市更新活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彰显城市文化特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实际,加强制度设计。(保定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赵琳英 王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