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 唐杨)《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11月29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就《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点内容作介绍。
《条例》从预防、检疫、防治、监督保障等方面构建起全链条防控体系,为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江苏省林业局局长王国臣在发布会现场介绍,《条例》是江苏省第一部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突出江苏特色,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明确了松材线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管控要求,对加强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广数字化技术等作出规定,为解决江苏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提供了法律保障与行动指南。
《条例》共有7章69条,从酝酿到出台,历时4年,内容涵盖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则、预防、检疫、除治、监督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坚持预防为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完善监测网络,并依法开展普查和专题调查。同时,建立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此外,《条例》还规定了突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以营林措施为主的综合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灾害发生。
王国臣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各级林业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努力开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新局面,更大力度推进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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