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新闻发布会。其中“1”指配套出台省级层面《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分阶段建设目标与重点举措。“2”指舟山片区和宁波片区,作为建设责任主体,谋划提出相关行动方案,推动各项政策落地。“N”指将积极推动省级部门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全方位落实好国家赋予的改革任务。浙江将联动发挥杭州、金义片区和联动创新区在大宗商品领域的相关优势,全力建设好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上一篇: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石油储备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
下一篇:无人机“乱飞”:隐患众多 法规必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