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南方+潮州频道获悉,潮安法院浮洋人民法庭联村调解工作站近日迅速化解一宗欠款纠纷。该案是潮安法院浮洋人民法庭联村调解工作站成立以来的首宗告捷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签署调解协议,确认肖某尚欠某不锈钢制品厂货款698207.7元,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的每月28日前各付还某不锈钢制品厂货款80000元,2025年8月28日前付还剩余货款58207.7元。
肖某和某不锈钢制品厂长期存在业务合作,但多次未结清货款,并以赊打欠条的方式继续购买该厂不锈钢管。除去在合作过程中付还的部分货款,后来,双方通过微信结算确认欠款达828207.7元,但肖某却不再进行支付。
于是,该不锈钢制品厂向潮安法院浮洋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肖某履行还款义务。
接到案件后,为实现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潮安法院浮洋人民法庭迅速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指派法官助理及调解员与肖某所在村庄的联村调解工作站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同时,该村村委会也选派了熟悉村情民风的村干部担任调解员。
“只要能收回货款,我们还是可以继续合作的。”“我也不想拖欠货款,只是我现在资金周转不到位,经济上确实比较困难。”在联村调解工作站,法庭工作人员和村调解员耐心倾听了当事人双方各自的立场和诉求,并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针对争议焦点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过沟通和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确认肖某尚欠某不锈钢制品厂货款698207.7元,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的每月28日前各付还某不锈钢制品厂货款80000元,2025年8月28日前付还剩余货款58207.7元。
今年10月28日,为深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潮安法院与金石镇人民政府联合签订《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浮洋人民法庭金石镇人民政府联村调解工作站,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实现源头预防、就地化解。下一步,潮安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联村调解工作站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撰文:董志豪 黄雪玉
【作者】 董志豪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