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信贷纠纷经调解,欠款人积极还款,我们银行及时收回了欠款,纠纷化解时间短、效率高、成本低,为调委会点赞。”近日,三明市将乐县金融纠纷调解服务窗口化解了一起信贷纠纷,某银行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2023年,李某向将乐某银行借款1万元,在归还2000元后无力支付剩余的借款。截至2024年10月,李某尚欠本金、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共计1.1万元。某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将诉讼材料提交至将乐县人民法院金融调解窗口。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了李某及共同还款人张某,并组织双方到中心进行调解。
“银行催收不到位才导致产生的这些利息和罚息,这部分的金额我们有异议。”张某气愤地说。李某与张某对借款事实无异议,但提出银行催收不到位,由此产生的利息和复息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不应该偿还。调解员根据调解法、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疏导调解,向银行负责人说明催收义务,向李某和张某明确借款人按约、主动、及时还款的义务。经多番调解,张某和李某同意支付尚欠的利息及罚息,银行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今后会加大对欠款催收力度,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为进一步推进金融纠纷化解工作,2024年初,将乐县人民法院在县综治中心设立金融纠纷调解服务窗口,选派1名调解能力强、了解银行业政策知识作为调解员常驻窗口,专门负责金融机构催收核验、金融纠纷多元调解、普惠金融政策宣传和金融法律知识普及等工作。
金融纠纷调解服务窗口设立以来,成功调解案件85件,开展普惠金融政策宣传300余人次,营造了和谐理性的金融环境。(陈舒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