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发生野生东北虎进村事件后,各家媒体争相报道,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黑龙江省林草局先后召开紧急会议和现场视频会议安排布控防范工作,体现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高度责任感。浏览媒体报道的评论区网民评论,百家争鸣,各抒己见,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点:一点是从人出发,主张保护的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点是从虎出发,强调保护生态,确保人虎两安。
笔者发现,不管是媒体报道还是网民评论,均未从法律层面引导舆论,系统和全面回答人虎冲突或人与猛兽冲突时如何依法维权,以及人熊冲突安全风险如何化解的问题。
东北林区。
下面,笔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国家《野保法》)的学习,与大家分享人与猛兽冲突应该怎么处理的一些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针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猛兽),应该怎么办?
2023年5月,国家颁布新修订的国家《野保法》。其中第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第十条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东北虎和东北豹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东北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违法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猛兽),政府、教育和媒体应该怎么办?
国家《野保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生态保护等知识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对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依法公开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信息。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至于做得是否到位?做得好不好?想必大家心中有数,笔者对此不加赘述。
哈尔滨阿城区一带的张广才岭西北部。
三、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路线,应该怎么办?
国家《野保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可能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产生的整体影响,避免或者减少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地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机场、铁路、公路、航道、水利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围堰、围填海等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应当避让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同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可能对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产生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笔者觉得,地方政府应该向社会详细公布这方面的建设成果,让大家看看本区域一共建了多少块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地,自然保护地的四至在哪里,建了多少条野生动物迁徙通道,以及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相关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很有必要。因为上述措施的落实,可以有效避免人与猛兽冲突的发生。
四、防范人与猛兽冲突安全风险,政府应该怎么办?
国家《野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种群调控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据相关统计,野生东北虎的数量仅仅70只左右,显然不在种群调控猎捕野生动物之列,国家是有规定的,以任何借口猎捕东北虎的行为都属非法。
五、对人与猛兽冲突中被捕获者,该怎么办?
日前,网上流出有勃利县进村东北虎被围捕的视频,也可以查到有其他地区围捕野生黑熊的视频。对于被捕获后猛兽的去向及命运,纵观媒体报道,往往虎头蛇尾,神龙见首不见尾。事实上,应该依法放回野外,放虎豹归山,放黑熊归山。国家《野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是省林草局,被猎捕的野生东北虎放归野外,省林草局依法有责任做出解释,相信政府,相信省林草局,尽快安排放虎归山工作,向社会公布野放情况。
六、对人与猛兽冲突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怎么办?
这个问题网民关注较多,因为涉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利益。国家《野保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同条第二款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同条第三款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看出,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在紧急情况下对猛兽袭人同样有效。
张广才岭一部。
七、当地方野保法规与国家野保法不兼容时,怎么办?
国家《野保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对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的管理办法。经笔者查找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规,只查到了2020年颁布的《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未见新出台的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管理办法,跟国家新修订的《野保法》相比,黑龙江省还没有更新地方管理管理条例。新的国家野保法、老的地方条例法规,让人挠头的应该不仅是守法者,想必执法者更挠头,真是难为了地方执法部门。既然地方法规无从遵循,通常是执行上位法。
最后,回到勃利县老虎伤人事件上来,希望黑龙江省林草局和公安机关在处置类似勃利县人虎冲突事件时,能够认真执行国家《野保法》,依法办事,妥善处置;也希望黑龙江省能尽快制定和出台新的地方野生动物管理办法,与野生动物大省的称号相对应,切实摆脱执法部门执法窘境;此外也希望媒体和网民依法监督,持续关注事件处置,特别是老虎最终去哪儿了,这个问题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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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画秋
审核 | 橡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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