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冈县委书记、第一林长潘国标,县长、县林长江红平签署发布2024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佛冈县集体林权制改革的令》。
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促进“两山”转化,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林业保护发展积极性,不断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佛冈生态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佛冈县发布2024年第3号林长令,推动绿美生态建设。罗沅琪 摄
3号林长令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谋划。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国之大者”,更是民生福祉、发展所需。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做好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主动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和绿美佛冈生态建设考核评价范畴。
3号林长令要求精准把握重点,激发林改活力。各镇各部门要牢牢守住生态保护、保护农民利益两个方面的底线,切实把改革成效体现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上。持续深化“三权分置”,完善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创新权益制度,规范林权登记,确保承包权的长期稳定。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发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联营带动作用,持续激活发展潜力。做强林业主导产业,强化林业发展用地保障,着力改革林木采伐制度,科学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丰富森林康养业态,探索“碳汇+”价值实现路径,持续完善林业产业体系。加强林业行政执法、护林员等队伍建设,持续优化服务管理,打通林业工作末端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因地制宜做强林业优势产业,积极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管理、林业绿色金融产品、森林防灭火体系等改革探索,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3号林长令要求凝聚各方合力,推动落地见效。各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优化公益林利用管理机制、林业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林业发展用地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难点任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佛冈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属地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坚持清单化推进、常态化调度,持续跟踪问效,强化考核评价,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3号林长令要求讲好林改故事,营造浓厚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理念新任务、新举措、新要求,以及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涌现的动人事迹和先进分子,讲好佛冈林改故事。充分发挥试点镇、村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提炼佛冈的工作特色亮点,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做法,通过大力宣传推广,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提振精神,奋发作为,讲好佛冈敢为人先的林改历史和奋斗实践,推动形成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绿美佛冈新局面,营造“学林改、讲林改、抓林改”的浓厚氛围。
撰文:罗沅琪 贺欢
【作者】 罗沅琪;贺欢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