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狂欢节,法律知识保驾护航!
创始人
2024-11-08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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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09年淘宝第一次创办“双十一促销活动”以来,每年双十一都备受瞩目,不少人也会在此期间疯狂购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十一已经演变成中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在线购物节。在这一天,各大电商平台会推出大量促销活动,吸引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参与。

双十一的规模逐年扩大,交易额屡创新高。据报道,2023年的双十一购物节,仅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平台在11月11日当天的成交额就达到了数千亿元人民币,而整个购物节期间的成交额更是达到了数万亿元人民币。此外,参与双十一的商家和品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覆盖了从日常消费品到高端电子产品的各个领域。

因此,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了解如何在购物过程中保护自己,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利益至关重要。

01、消费者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它全面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的九项基本权利:

1、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信息。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获得赔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知识获取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这些权利是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基本保障,确保消费者能够在一个公平、透明、安全的环境中进行消费。通过这些规定,法律强调了消费者在交易中的主体地位,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02、常见陷阱

每年双十一期间都会有陷阱等着消费者往里跳,虽然消费者们也在努力与商家“斗智斗勇”,但总是很难避开那层层的套路。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商家的套路其实无非就是以下几种情形:

1、先涨后降

平台的活动一旦参与,就可能会对商家的盈利造成很大影响,但是参加了可以有更多的流量,让更多消费者看到。为了保证自己的盈利,很多商家会选择先涨后降的方式。看似降价,实际上非但没有优惠,甚至可能比活动之前更贵了。

2020年12月,为了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其中第二十一条就规定,“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折价、减价的基准。未标明或者标明基准的,其折价、减价应当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经营场所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格为基准。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的,折价、减价应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

为了规避平台的处罚,部分商家会选择将原来的SKU(库存保有单位,便于平台识别商品,例如纺织品中一个SKU通常为:规格、颜色、款式等)进行归零并下架。再新建一个完全一样的SKU,新旧SKU所指代的商品完全相同。

这样,消费者就无法将产品进行价格对比。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虚假促销的结果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重的甚至构成价格欺诈。

2、混淆“定金”与“订金”

这两个概念时常被混淆。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订立、生效或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订金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通常被视为预付款。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后,如发生违约,订金可以全额退还。

3、赠品问题

不只是双十一活动,在一些大型的促销活动中,商家总是会赠送一些商品小样给消费者尝试,以促进产品的销售。一些商家提供的赠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以赠品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如果赠品是作为购买商品的条件之一提供的,商家应为赠品的质量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上述的消费陷阱,消费者应当学会辨别,对于那些看似优惠力度很大的促销活动,要特别警惕,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明确优惠规则或者优惠规则过于复杂的活动,要仔细甄别。

最重要的是,保持理性消费的态度,只购买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避免因为促销活动而冲动购物。

03、维权途径

现在的双十一狂欢购物节开始的时间越来越早,在10月份就开始了第一波的促销活动。如果掉进了商家的陷阱,或者产生了其他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消费者可以直接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解决问题。这是最直接也是成本最低的维权方式。

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协助调解纠纷,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支持。

其次,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这些部门有权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

最后,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应当了解各种维权途径的优缺点,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来进行维权。同时,各地消费者组织也在积极推动消费维权领域的深度合作,以提升消费者诉求解决力度和效率。

了解法律知识比较多的人可能知道,一般而言的维权途径都是以上的思路,但是这里要注意,不管是去消协投诉,还是去行政部门申诉,或者提起诉讼,都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随着双十一购物节的钟声再次敲响,我们不仅迎来了一场购物的盛宴,也面临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挑战。在这个充满诱惑和机遇的时刻,我们鼓励每一位消费者在享受购物乐趣的同时,不忘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让我们用知识武装自己,用法律保护自己,不仅为了在这场购物狂欢中获得真正的实惠,更为了在日常生活中构建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

编辑:众众

审核:琪琪

法律审核:小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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