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营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针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坚持前端为主、衔接为要、解决为本的原则,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非诉讼纠纷前。
陆营镇大西营村刘某(1947年人)与张某(1979年人)是地邻,地块长度85米,刘某种植柳条(多年生灌木,经济作物,价格贵)张某种玉米,因刘某浇灌柳条地,水溢到张某地,加之今年7月暴雨导致张某四行玉米受损成灾,张某生恨,将刘某的柳条犁毁一行,诱发两户的矛盾。刘某称经济损失750元,张某自认为损失360元。后刘某到村镇反映该纠纷,求决。
陆营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把调解工作贯彻于始终,经实地走访取证,会同镇司法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商议纠纷解决途径,拟定处理办法。经两小时面对面及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下一步,陆营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将弘扬民本情怀,强化法治保障,注重在法治轨道上解决矛盾纠纷,推动法治力量全面融入解纷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定分止争作用。同时注重治心化结,探索“解纷+解忧”联合调处模式,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事,关注的难事,想办的实事。(吕纪春 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