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入户事项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
通知明确,在惠州市现行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惠州市落户渠道,即凡在本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据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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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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