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对我们的信任和帮助,我一定会在约定时限内还清借款。”10月22日,尤溪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金融纠纷调解室内,经过调解指导法官、驻点调解员的充分沟通协调,某纺织企业负责人黄先生与3家银行达成了调解协议。
据介绍,黄先生在尤溪县经营一家纺织厂多年,因近期货款回收不到位,企业资金流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多家银行陆续到尤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先生偿还金融借款300余万元。
了解案情后,尤溪县人民法院将这起涉及多家银行的金融借款系列案件,移送至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协商过程中,黄先生表述了企业目前遇到的困境,贷款银行在详细了解企业过往征信情况与实际问题后,也决定给予企业支持,通过延期还款、转贷等方式,为案涉企业宽裕还款期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为高效化解金融矛盾纠纷,尤溪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成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及9名兼职调解员,实行“行业自治+金融监管+司法保障”工作模式,受理涉及县内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因金融产品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金融纠纷,不仅有效降低诉讼成本,也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据介绍,截至10月20日,该县已有400余件案件化解于诉前,金融案件调解成功率上升25%。
“原先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审判,再到进入执行程序大概需要60日以上。现在依托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5日内就可以完成调解程序,让银行和客户实现双赢。”尤溪县农村信用联社驻点金融纠纷调解室的工作人员林珊说。(张初声 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