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成功调解一起由政法委移交的信访矛盾纠纷案件。
2024年9月,芳某苑居民王女士向信访局反映,底店排污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倒流回底店影响其正常居住及使用,要求对管道进行维修改造。
王女士称管道老化问题存在时间久远,居住的小区整体为老旧小区,关于管道的修理和治理存在各种复杂问题,且本单元楼居民各执一词,均有自己的顾虑,导致管道问题一直困扰着自己迟迟得不到解决。希望找到相关部门解决困难。
此前,信访局联合各部门调解多次后仍存在分歧,导致修理水管事件无法继续推动,于是将案件移交给青山区司法局协同解决。
2024年10月22日青山区司法局协同人民调解委员会、住建局、信访局、万青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与当事人王女士开展调解。
起初,王女士情绪十分激动,不断抽噎哭泣,无法完整表达自己的诉求,情绪低沉难以平静。在人民调解员以及其他各部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疏导下,王女士的情绪逐渐归于平静。
王女士表示自己不愿意修理管道也不愿意支付任何费用,是因为担心修缮管道会损坏底店地面和地暖,造成自己承担更大的损失。在此前,王女士曾经通过自费的方式对管道进行过维修,支付过修理费用,所以也不愿意再次出钱维修管道。
经过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耐心调解,人民调解员根据《民法典》中关于邻里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以法律法规贯穿始终的方式,及时与施工方积极沟通,耐心细致地对王女士进行讲解,为王女士打开心结。
调解员在沟通中发现,王女士明白大家是利益共同体,管道修好大家共同受益,所以又在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巧妙劝解下,王女士最终同意与大家共同集资修理破损管道,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已4年未解决的矛盾纠纷案件,经过多方的数月努力、多次调解,终于成功化解。
近年来,青山区司法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涵,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效,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及不稳定ggggg步降低信访量和起诉案件。今后,青山区司法局将持续整合各方优势,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构建法治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青山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