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3)》,介绍一年来人民法院发挥司法支持和监督仲裁职能作用,规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的举措和成效。
最高法民四庭庭长沈红雨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积极支持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支持和监督仲裁的职能作用。最高法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健全仲裁司法审查归口办理机制,规范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程序及报备机制;发布仲裁司法审查专题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年度报告等,加强对下指导,促进法律适用统一;2021年底印发《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22条仲裁司法审查规则,为审判实践相关疑难问题提供指引,有效提升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最高法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分两批确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2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加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今年3月迭代升级的“一站式”平台,实现了早期中立评估、诉讼与仲裁、调解等多种方式的在线对接和办理。
三是支持试点地区仲裁制度依法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有关服务保障“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北京“两区”建设等司法政策文件,支持国内仲裁机构与境外仲裁机构建立联合仲裁机制,支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引入国内外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依法探索“三特定”(在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相关争议进行仲裁)的临时仲裁制度,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四是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已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明确要共同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支持与监督,有效提升仲裁公信力,并就支持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积极构建仲裁、调解、诉讼有效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等议题作出部署。今年7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举办首期同堂培训,仲裁司法审查法官、仲裁员、仲裁机构人员共同参训,增进沟通交流,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北京报道
编辑 杨珒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