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璐
全国首部锂电产业专项法规《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出台,为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对于枣庄市持续实施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和打造中国新能源电池名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表示,这是枣庄市在产业促进类立法的首次探索和实践。
为更好地展现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创新性、特色性工作,讲好山东人大故事,省人大常委会将连续举办三场新闻发布会,围绕立法工作、代表工作、预算审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等进行专题新闻发布。12月20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枣庄、威海、滨州三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就山东及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方面有关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近年来,枣庄市抢抓国家实施“双碳”战略目标和山东省支持枣庄集聚发展锂电产业的重大机遇,把锂电产业作为加快城市绿色低碳转型的突破口,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培育产业集群,打造体系完善、结构优化、效益突出的锂电产业生态,建设全省首位、全国领先的锂电产业集聚高地。为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锂电创新型产业集群,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让锂电产业发展迈入法治化轨道。
《条例》共五章四十二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锂电产业定义,确立了政策引导、创新驱动、产业协同、集聚发展的总原则,重点规范了市、区(市)人民政府以及能源等部门工作职责。通过产业规划引导、品牌建设、建立健全链长融合联动机制、开展锂电产品梯次利用、打造检验检测高地,推动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锂电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对支持科技团队创新创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飞地研发模式等内容作了规定。围绕企业发展需求,通过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灵活供地、绿色电力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供气(汽)保障等措施,对锂电产业进行扶持服务,及时解决锂电产业发展在资金、土地、人才、技术、数据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条例》充分体现了枣庄锂电产业发展的特色与创新。
明确建立了产业链带动机制,着力提升全产业链优势。为统筹推进锂电产业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锂电产业集群,《条例》明确了链长、链主、联盟融合联动工作机制。通过政企联动、多方合力,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让产业链各方都能获得发展机会。同时,鼓励锂电企业就近加强供需合作,降低运输成本,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条例》明确由市商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建立客商库和项目库,瞄准产业链重点领域、缺失环节,招引锂电产业上下游配套关联企业落户,巩固提升全产业链优势。
针对枣庄市锂电产业对高层次人才“磁吸效应”不强,产业工人储备不足、断层严重的问题,《条例》探索创新多种引才育才模式。建立健全飞地研发新型模式,构建“工作生活科研在外地,成果转化贡献为枣庄”的引才模式。推动开展锂电基础教育和应用型职业技能教育,培养锂电专业技能人才。支持有关部门申请锂电特色专业职称评审资格。枣庄市设立锂电相关职称评审,成为全省首个可开展锂电技术专业职称评审的市,为锂电专业技术人员拓宽了上升渠道。
为规范拓宽投融资渠道,激活锂电产业融资源头活水,《条例》鼓励各区(市)设立锂电产业引导基金,建立与本地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相结合的立体化基金配置体系。要求建立健全锂电企业信贷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优惠利率和降低担保费率等方式,为锂电企业提供多元化、差异化融资服务,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为锂电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订单、仓单、存货、机器设备等权利或者动产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锂电产业的发展壮大能够大量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使用和依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对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至关重要。《条例》规定支持废旧锂电池梯次综合利用和绿色环保拆解回收,鼓励建设废旧锂电池集中收集、存储中心,打造锂电池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同时要求政府强化科学布局,利用现有停车场、港口码头、加油站、居民小区等场地资源有序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支持在文化旅游、公交、货运、物流、环卫等领域推广应用锂电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