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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毒品,大家都知道它的危害。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特别是一些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往往抱着好奇的心理去尝试,结果一发不可收拾。还有些人认为,贩卖微量的毒品给他人不会构成犯罪。这样的想法对吗?日前,宁都县一男子就是因为贩卖0.65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被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付某某在宁都县某宾馆分两次共贩卖0.45克毒品甲基苯丙胺给胡某某吸食,并通过微信收取胡某某毒资共800元;2020年2月,被告人付某某在宁都县某宾馆贩卖0.2克毒品甲基苯丙胺给张某某吸食,并通过微信收取张某某毒资600元。
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向宁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毒品危害人的身体,摧毁人的意志,使人产生严重的依赖性,害人朝夕之间家破人亡。我国对于毒品犯罪是零容忍态度,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哪怕不足一克,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本案中,被告人付某某为了蝇头小利贩卖毒品,却让自己一生都背负上了贩卖毒品的罪名,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希望本案能让更多人警醒,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犯罪,坚决同毒品犯罪斗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宁都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