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实习生 马英杰
“请你从我的房子里搬出去”“这是我儿子的房子,凭什么让我走!?”近日,成都崇州法院羊马法庭受理了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
被告翟某某与原告程某本是婆媳关系,在原告丈夫也就是被告的儿子去世后,婆媳二人以及被告的孙女刘某三人共同居住。
但在长时间的相处中,婆媳二人因为刘某的教育问题等矛盾频发,现在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于是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搬出原告及孙女刘某名下的房屋。
案件承办人赵竹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多次走访、联系被告所在地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考虑到被告年事已高,以及双方十多年共同生活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给付被告60400元补偿金,被告同意搬离房屋,双方不再共同居住,此次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法官提醒: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位老年人的夙愿,妥善化解此类纠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下一步,崇州法院将始终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持续做好涉老、涉幼群体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