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则关于格力电器维权案的词条冲上热搜榜,争论主体涉及格力电器和小米。在微博上,双方「支持者」进行了一轮「南征北战」,婆说婆婆有理,公说公有理。
「格力文传」方面称:近日,我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2024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23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 185 万元。
网友一下子就吵了起来,两边的用户都在为自己喜欢的品牌说话。对于网络上的热议,小米方面予以否认,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吃瓜群众继续深扒,发现格力诉讼书里的状告主体不是小米科技本身,被告方为「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和「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
格力方面继续发文: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我司支付 185 万元。
这一平常不过的商业诉讼,被网友吵成一片 有人说:小米抄袭还有理了?今天微博上还在官方狡辩 米粉在争论有意义吗?法院那边都判了。
有人反驳说:所以事实就是你们告了一家小米总体持股不到 9% 的公司,然后说是告了小米?
在尾巴君看来 格力告的是小米投资的生态链企业。这件事其实大家都没输,格力赢得了专利诉讼,表现了企业一贯以来的价值观。米家方面则等于是花了 185 万元,打了一个「商业广告」,反倒是吃瓜群众破防了。
话说回来,小米强大的米家生态链,经常去「卷」别人的看家产品线,换谁都会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