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4月15日消息,苏交科公告称,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交易”之一。对外投资类型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来源: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