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病逝,男子的儿子和男子前妻因为一套房子到底该如何继承意见不同,导致母子二人心生嫌隙。3月中旬,黑龙江省甘南县司法局查哈阳农场司法所受理该遗产继承纠纷,介入调解,最终母子二人自愿达成协议。
图片由甘南县司法局提供
杨女士与被继承人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王某,2022年,杨女士与被继承人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位于甘南县查哈阳农场场直一住宅房归杨女士所有。被继承人2023年因病去世后,儿子王某认为,自己的父亲已经去世,该住宅房属于母亲与父亲二人的共同财产,自己是家中唯一的孩子,也应该享有该住宅房的继承权。杨女士则认为,2022年自己与被继承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已约定该住宅房归自己所有,其他人无继承权,该房屋产权应该归自己单独所有。母子二人因此住宅房的继承问题心生嫌隙并产生了纠纷。
调解员在了解实际情况后,详细查看了相关证据,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法律服务工作者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继承的法律规定。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导,母子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杨女士与被继承人生前共同拥有的住宅房归她本人单独所有,双方当场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