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万雯婷) 鄱阳湖作为我国第一大淡水湖,其生态环境状况一直受到广泛关注。近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条例》已于1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全国第一部湖泊总磷污染防治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全面提升鄱阳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我省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为全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江西经验”。
《条例》着眼于以法治方式助力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着眼于解决实践中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的问题,以法律条文的方式将近年来我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相关政策与措施固化下来,实现了多个首次。
比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其工作职责;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阳台、露台洗涤污水直排问题作出规定;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鄱阳湖流域含磷洗涤剂使用问题作出规定等。
编辑:邓兰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