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组织对三个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进行评估,以民族立法工作,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据悉,此次评估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标准,由玉溪市人大组织三个民族自治县及有关部门,对全市现有的《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及《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旅游条例》《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工程和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8件单行条例,逐条进行了审议,全面进行了评估。目前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下一步,针对个别条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衔接,不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情况,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订。
来源:玉溪市民族宗教局
编辑:方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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