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武汉3月19日消息(记者赵玲 见习记者罗伟)3月18日,一段视频与多张聊天截图在网上流传。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短发、戴着眼镜的女子来到一办公桌前,拧开一个小瓶子,疑似将瓶内物体倒入桌上的水杯,然后盖上瓶子离开。
据此前相关新闻报道,此事发生在湖北省恩施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资源科实验室内。3月14日,该局向职工通报:女子投放不明物质事件败露后,受害人报警。随后,公安介入调查。
3月19日,央广网记者经过多方求证得知,公安机关正在鉴定女子所投物质,事件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网传信息及视频,记者咨询了北京市康达(武汉)律师事务所杨泽蓉律师。律师认为,如果信息属实,视频中女子的行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警方对该事件尚在处理中。具体是否构罪及构成何罪需要以警方对该女子投放物质的鉴定结果、被投放物质的受害人身体检查结果方可判断。
若投放的是无毒无害物质,其行为不构成犯罪。若投放的是有毒有害物质,导致受害人轻伤的,则其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可构成故意伤害罪。若导致受害人轻微伤的,则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治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