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水产养殖面源污染问题有效整改落实,近日,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再次来到大邑县沙渠街道对水产养殖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
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31日,大邑县检察院开展“两江同护 三水共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所涉相关案件线索立案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沙渠街道一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存在未记录保存养殖生产记录台账、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违法问题,随即向大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此外,针对县域内发现的其他养殖场未建立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档案、未规范处置养殖尾水、药瓶、药袋未纳入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问题,大邑县检察院积极与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局等行政部门磋商,建议行政部门加强巡查整治。
2021年2月23日,县农业农村局对相关养殖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同时积极推进全县水产养殖整治工作,督促养殖场规范经营,宣传相关养殖政策,组织开展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指导养殖场(户)规范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档案,将药瓶、药袋纳入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并将过度用药、滥用抗生素、违反休药期等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管,引导养殖户规范养殖、科学养殖,增强环保意识。
为巩固整改成效,办案人员对办案中发现的养殖污染及经营不规范问题开展“回头看”活动,现场走访发现涉案养殖场均修建尾水处理净化池并投入使用,养殖场鱼塘水质清澈,相关养殖台账也规范记录,药瓶、药袋包装废弃物均回收处置,水产养殖经营更加规范。
下一步,大邑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与行政部门协作,联合开展巡查排查,以法治手段推进辖区生态环境治理,确保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成效持久,助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