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李惠然
“一言一行皆形象,一举一动皆环境”,在办理涉企案件纠纷时,蔡甸法院始终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这一司法理念,以诉前调解为抓手,大力推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起企业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被告原系多年合作伙伴,原告作为劳务派遣公司,多年来一直向被告派遣务工人员,被告则于每月月底支付上一月的劳务费用,截至2023年8月,经结算被告共欠付原告劳务费用45万余元,但被告因经营困难,仅支付70000元之后便再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中,原告开始态度坚决,陈述如被告不一次性支付所欠费用便请求转入诉讼程序并申请诉前保全。为了切实解决双方纠纷并寻求最佳解决方案,承办法官从双方多年合作基础、后续诉讼成本、“降本增效”可行性等多方面为原告详细分析不同解决方案的利弊,告知原告若申请诉前保全并进行诉讼程序,不仅影响被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也无法达到原告企业想在短时间回收款项的目的,最终双方当事人对分期给付的期限及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
蔡甸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蔡甸法院将继续通过诉前调解全力促进涉企案件矛盾纠纷化解,最大限度维护原告企业合法权益,最小范围影响被告企业正常经营发展,以调解促“双赢”,打造有力度、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引领和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