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张某平躲避执行,而执行干警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成功促使其父亲代为清偿了拖欠的装修款。
廖某洪与张某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张某平需偿还廖某洪4.5万余元的装修款,但张某平未如期履行,廖某洪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上查询+实地走访”的方式调查张某平名下财产,但均未发现其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张某平也一直未履行义务。正当案件陷入僵局之时,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平于近期返乡归家,于是决定登门执行,但到达之后,执行干警发现家里只有张某平的父亲。
“我管不了,钱是我儿子欠的,你得找我儿子去。”在执行干警表明来意后,张某平的父亲说道。但执行干警并未因此而马上“打道回府”,而是不厌其烦地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而不限于纳入失信名单,给被执行人今后的生产生活造成诸多影响。
“法官,你说得在理,为人处世应诚实守信,我不能让我儿子成为‘老赖’,我现在就帮他还钱。”经过一番劝说,张某平父亲的态度有所松动,主动表示愿意替儿子履行法院判决,在和申请执行人廖某洪协商之后,双方同意一次性支付3万元了结本案,张某平父亲当场微信转账支付了欠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南方+记者 张柳青
通讯员 冯伊嘉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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