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法院:“假官司”成“真犯罪”,虚假诉讼不可为!
法庭之上不容许有任何谎言和欺骗,诚信诉讼应当是每个公民的诉讼准则和基本义务;司法权威神圣不容挑战,法律的尊严需要我们共同维护,但总有一些人为了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竟然伪造证据、虚构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最终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近期,祥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虚假诉讼案,以虚假诉讼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相关9人被处以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
当天,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全程参加旁听庭审。
案情简介
被告人秦某系祥云县某煤矿的实际控制人,后煤矿关停,获得相应的奖补资金。由于秦某欠有多笔外债,2021年2月,秦某为了获取不当利益,于2021年2月间与刘某等9人串通,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虚构债务,并指使刘某等人到法院提起以该煤矿为被告的多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并开展了相关司法活动。在上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异常,经研判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与他人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了多起民事诉讼,严重干扰人民法院的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触犯了刑法,已经构成虚假诉讼罪,应依法惩处,综合考虑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同时,法院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刘某等9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分别处以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
法官释法
虚假诉讼是指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经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建平:虚假诉讼,严重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不容挑战,虚假诉讼必须严惩。下一步,祥云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防范虚假诉讼行为,该罚款拘留的罚款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信息来源:祥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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