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汉勇、张敏
来源:中国视窗
近日,因案件当事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河北衡水市阜城法院立案庭法官将“调解室”搬到当事人家中,成功调解一起继承遗产分割纠纷案件。
原被告因被继承人遗产分割诉到阜城法院,承办法官魏红梅仔细翻阅案件卷宗,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的意见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联系被告时,得知被告常年瘫痪、行动不便,不能到法院参与调解。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法官魏红梅决定上门开展调解。
在当事人家中,法官向当事人讲述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双方当事人从法、理、情等方面多角度进行疏导,引导双方稳定情绪,理性处理继承遗产分割纠纷问题。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被告同意由原告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告放弃对遗产的继承。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圆满解决。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阜城法院将继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针对残障人士、行动不便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