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桩心事可算是解决了,我们终于能过上安乐日子了。”调解现场,吴先生难掩激动的心情。“希望我们和业主的关系越来越和谐。”某物业公司代表也紧紧握住了吴先生的手。
在鹤山法院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鹤山法院供图
近日,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鹤山法院调解现场握手言和。在此之前,他们曾剑拔弩张。
多年前,业主吴先生家中排污管道出现异常,房屋多处墙壁、地板及家具被污水浸毁,吴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义务,房屋排污问题是物业公司管理修缮不当所致。吴先生曾多次与物业公司就责任划分及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未果,遂诉至鹤山法院。
“我们去吴先生家里走一趟,看看房屋受损情况。”承办该案后,黄粤康法官决定到涉案房屋实地调查。
据了解,该房屋管道污水反涌的异常发生在多年前,起因难以查证,同时,吴先生在起诉前已对房屋及家具进行了部分修复,如何确定损失数额也是难题。且双方关系紧张,若简单一判了之,无法真正化解矛盾。
“法官,被这排污管道问题困扰了这么多年,我真的很想快点解决,让一家人安心地生活。”电话里头,吴先生道出心声。
在与吴先生的多次沟通中,黄粤康得知其真实诉求是尽快修复房屋,而调解能节约时间、减轻诉累,是化解该案矛盾的最优解。
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与同意后,承办团队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一方面与吴先生讨论房屋修复问题,另一方面结合服务职责及后续如何更好提供服务,耐心向物业公司释法明理,商量赔偿方案。最终,在黄粤康的真诚引导下,双方“面对面”协商,就赔偿责任及数额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下调解协议。
“我日夜都惦记这件案子,晚上加班后也忍不住给他们打个电话,就是想早点帮他们消除心中的疙瘩。”看到吴先生与物业公司代表人握手言和,黄粤康十分欣慰。
目前,吴先生和物业公司已按协议履行各自义务,吴先生的房屋得到了妥善修复,双方的心结也解开了。
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是法院职责所系、百姓民心所盼。鹤山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切实减轻百姓诉累,让老百姓在更高效、更低成本的定分止争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鹤山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扎实做好多元解纷、司法建议等工作,持续深化前端治理和实质解纷,把暖民心的“小事”、顺民心的“实事”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南方+记者 任龙
通讯员 黄苑桦 康子娟
【作者】 任龙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