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亚太药业:终审判决驳回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对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的连带责任诉讼请求
金融界1月2日消息,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民事判决书》,确认驳回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对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陈尧根的连带责任诉讼请求。原告要求公司对陈尧根66,563,016.67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诉求未被法院支持,且该判决不会对亚太药业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二审案件受理费372,622元,由上诉方浙商银行承担。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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