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在网上发图片、视频、记录生活、分享心情、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发布不实信息侮辱、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内容就另当别论了。
近日,李某见在某音平台发的短视频中,发布不实信息对李某芝进行语言侮辱。河口公安分局民警巡查到该信息后,立刻展开调查。
经查证,李某见与李某芝存在债务纠纷,为发泄不满在某音平台发布不实信息,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李某芝名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见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但是,互联网空间不是“出气筒”,遇到矛盾或者纠纷,一些人不够冷静,为泄私愤逞一时口舌之快,把自媒体当成了发泄工具,恶意中伤他人,事实证明这样的做法不可取,最终也无法维权,反而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来源:东营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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