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是一把利刃,斩断伸向孩子的魔爪;是一束光,照亮更多“隐私的角落”。在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将“每案倒查”工作机制贯穿工作始终,对发现的强制报告义务主体怠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形,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依法履职,进而探索“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联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加强强制报告等系列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落实力度,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深入调查核实,找准问题所在
涞水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监护侵害案件中,发现医疗系统存在未及时移送未成年人患者受侵害的线索。2023年2月,检察官第一时间到某医院进行实地走访检查,与医院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要求医院开展“回头看”自查,建立移送涉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线索台账,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县检察院与县卫健局共同开展了医疗卫生系统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专项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发现,医疗系统作为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在思想理念、制度推行和追责力度等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漏洞:一是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到位。二是部门联动不够,“最后一公里”未打通。三是追责力度不够,警示作用不强。
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
2023年3月9日,涞水县检察院向县卫健局制发了检察建议:一是更新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跟随法治脚步,从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出发,办理涉未成年人日常事务,对未成年人予以倾斜性保护。二是建章立制,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打破“部门壁垒”,杜绝推诿塞责等情况发生。三是责任倒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制发后,涞水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跟踪督导工作。建立联络员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和整改进度,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确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了检医的协调联动;推动医疗系统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推进医疗系统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实。
探索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
为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全覆盖进程,建立长效机制,涞水县检察院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抓落实。联合县民政局、卫健局等十部门共同签订了县域内《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畅通工作衔接机制。一方面主动汇报沟通,争取指导支持。向涞水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两次组织调研组对旅馆业、教育系统、医疗系统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以调研督促问题整改。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涞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并将强制报告制度的履行情况列入县人大监督的重点内容,未成年人系列特殊保护制度执法检查已列入今后的重点工作。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交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检察日报》以《倾心守护受伤“花蕾” 多措并举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全覆盖》为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