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苏定伟
嘉陵江全长1345公里,是长江上游重要的一级支流,流经南充7县(市、区)298公里,是南充人民的“母亲河”,也是支撑川东北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河流,构建成渝双城经济圈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事关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大局。2022年1月1日,《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嘉陵江,南充“母亲河”(摄影 李永平)
《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省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实施办法》有何特点,有何针对性?12月29日,南充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对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实施办法》主要有哪些特点,针对哪些突出问题?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中轩介绍,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近年来嘉陵江南充段中省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梳理出城乡污水处置、雨污分流改造、农业面源污染、小流域污染、化工园区和砂石开采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设置相关条款。针对嘉陵江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环境风险隐患多、绿色发展相对滞后、跨界协调碎片化”等问题,聚焦岸线管护、畜禽养殖、重点河湖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用13条具体条文对相关上位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实施办法》采取条款式体例结构,打破章节设置惯例,整体严谨、规范、清晰、简明、务实。
《省条例》实施后,为什么还要制定实施办法?
南充市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赵健博介绍,用法治手段深入推进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守护好嘉陵江一江碧水、两岸青山意义重大,有必要结合《省条例》规定,制定出台更符合南充实际、更具操作性的地方法规,为保护嘉陵江良好生态环境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有关行为,在相关上位法基础上作出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规定,解决南充个性化问题。
落实《实施办法》,如何强化河道采砂监管?
南充市水务局河湖管理科科长蒲蛟介绍,将建立采砂信息化监管系统,对河道砂石开采、堆放、加工、装载实施全过程监管,合理确定许可采砂船舶数和年度采砂控制量。实施一艘采砂船、一张许可证、一个可采区、一个上岸点、一个堆码场“五个一”对应管理,做到采砂船舶定点开采,运砂船舶定航线运输定码头装卸,采得砂石河道管理范围外定点堆存,在河道砂石资源作为商品销售之前,实施开采、运输、堆码全过程闭环管理。
南充将全面建成并运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信息平台,实时抓取各采区进出口河道砂石计量数据,与水利厅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河道采砂总量在线监管。探索建设全市河道采砂信息化监管系统,整合现有沿江视频监控设备,补齐采砂船舶GPS定位监管设备,设置电子围栏,规范河道采砂秩序。
如何防治面源污染,加强粪污资源综合利用?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俊表示,南充是全省畜牧业大市、水产养殖大市,嘉陵江干流流经全市7县(市、区),汇集全市23条一级支流,境内水网发达,河湖资源丰富,《实施办法》施行将提升畜牧水产业绿色发展水平。
南充统筹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成立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协调小组,按行业特点明确部门职责、细分责任到人。构建了面源污染防治的“网格化”责任体系。全面推进畜禽水产养殖备案管理制度,按照养殖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要求,年出栏500个猪单位以上的畜禽规模养殖场、面积5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处理和尾水治理设施,建养殖场选址避开嘉陵江环境敏感区域和禁止区域,做到养殖粪污的有效处理和养殖环境的有效管控。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对《实施办法》中是如何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以及如何保证立法质量进行解读;南充市发改委就如何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进行解读;南充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读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修复规划,持续推动实施岸线林打造、森林植被修复和湿地保护等项目,建设以嘉陵江绿色生态走廊为骨架的绿色生态廊道体系,提高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