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启动仪式举行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小萍 王雪红 通讯员 李博 李鹏/图
12月29日上午,《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启动仪式在三门峡庙底沟博物馆举行。按照要求,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于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该条例是三门峡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取得的重大成果,对依法加强仰韶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赋能文旅文创融合发展,建设文化强市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
启动仪式宣读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的决议,并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资源与安全科、市仰韶文化研究中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庙底沟博物馆颁发了保护条例单行本。
据悉,《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所称的仰韶文化遗址,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仰韶村遗址、庙底沟遗址、北阳平遗址群、窑头人马寨遗址、城烟遗址等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仰韶时期古文化遗址。仰韶文化遗址的保护对象包括:仰韶文化遗址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建筑基址、灰坑、道路、墓葬、窑址、作坊等遗迹;陶器、石器、骨角器等遗物。仰韶文化遗址的保护应当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原则,确保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的施行不仅是三门峡市政治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为推动仰韶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提供了法律支撑。下一步,三门峡市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加强仰韶文化遗址保护,守好历史文脉,讲好仰韶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