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推动下,云贵川三省人大建立了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协作机制,成立共同立法工作专班,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开展实地调研,寻求最大立法共识。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5月底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同时审议通过了各自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于7月1日起同步实施,开启了三省共同保护赤水河流域工作的新局面。
云贵川三省共同决定“同一文本,同时审议,同时公布,同时实施”,在地方立法的形式、内容衔接、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实现了创新,实现了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
2022年,为了在高水平保护中推动高质量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当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凌认为,《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既是落实《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本身内容之规定,又是当时在云贵川三省联合立法的基础上,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实施细则,以落实最严格的立法保护。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管护局依法保护和修复赤水河
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人大常委会形成共同立法工作合力,绘就赤水河保护共同立法方案。这个方案至少为跨地区流域保护类地方立法带来三个创新: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段赤水河水下观测点截图
首先是地方立法形式的创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赤水河流域共同立法的指示,为人大立法工作指出新的方法路径。共同决定“同一文本,同时审议,同时公布,同时实施”,实现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
其次是地方立法内容衔接的创新。共同决定对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同时在各省条例中细化措施,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既有刚性规定,又有合理措施。
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的创新。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共同立法协调机制,装好立法“导航仪”,排好立法“路线图”,定好立法“时间表”,打好立法“组合拳”。在冲刺阶段,及时成立三省共同决定起草专班,明确目标,形成共识,高效共为。
来源综合:法律及网络
编辑发布:西部移动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