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计划至2026年底,打造300个以上典型应用场景,大幅拓展数据要素应用广度和深度。
提出了明确目标,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数据交易规模增长1倍,场内交易大幅提升,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
过去近十年时间,从大数据首次被提及,到确立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范畴,建立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国家对数据要素作用的认识不断加深,数据要素价值愈加凸显。
2014年3月份,“大数据”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8月份,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
2016年3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单设“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篇章,正式启动大数据国家战略;
2020年4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文件中强调,数据成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生产要素,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
2021年3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单独成章;
2021年6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正式颁布;
2022年10月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2022年12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发布;
2023年2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2023年3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国家数据局;
2023年8月,财政部对外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数据资源的确认范围和会计处理适用准则等,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刘烈宏任国家数据局局长、沈竹林任国家数据局副局长。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相较于顶层政策“数据二十条”在制度体系层面纲举目张的指引,《数据》更加细化,突出“场景”,”供给”和”流通“三大重点方向。
“数据要素X”指的是各行业中落地数据要素,旨在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有事,推动数据在不同场景里发挥乘数效应,促进我国数据基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文件中细数了12个应用场景,包括智能制造、智慧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智慧城市、绿色低碳。
以上多个领域凸显了数据要素市场的丰富程度,从数据资源到形成数据资产,**乘数效应带来的经济规模预计在10万亿以上的量级。**
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公众号文章,上海数据交易所总经理汤奇峰表示:国家社会面固定资产规模大概在1500万亿元,如果数据资产入表,可能再创造100万亿元新增资产规模。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讲话中指出,数据基础设施每年将吸引直接投资约四千亿元,带动未来5年投资规模约2万亿元,未来数据基础设施市场空间广阔。
例如,医保数据维度非常丰富,在临床诊疗、医疗科技创新、医疗保险和患者等具备巨大价值。商业保险每年调用数据服务费达到554亿元,根据一份调研纪要显示,未来随着疾病只能筛查,健康管理等大健康应用拓展,医保数据应用市场空间将达到千亿以上。
数据要素产业链涉及对数据从资源要素升级为可交易的数据资产的过程,环节包括了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流通等等,相应的参与放就包括基础设施提供商、数据供给方、数据服务商,以及提供交易、确权、保障数据安全的公司。
公共数据以标准化的数据包形式在数据交易所统一登记,开放交易。
当前场外交易仍是数据交易主要形式,2022年场外数据交易规模约为1000亿元,是场内的50倍。
但推动各类要素产品从场外逐步转向场内,发挥场内交易规范性优势是必然趋势,据中国信通院统计,至2023年8月,全国已先后成立53家数据交易机构。
训练AI大模型使用的语料库几乎是目前最受欢迎的一种数据形式。上海数交所官网从今年7月7日上线语料库,累计挂牌近30个语料数据产品,包含文本、音频、图像等多模态,覆盖金融、交通运输和医疗等领域**。**
在“数据要素X”规划下,垂类数据服务商在数据要素产业链里将起到链接数据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作用。根据《全国数商产业发展报告》,截至2022年11月,中国数商行业企业数量达到192万家。
目前,数据交易由场外逐渐推向场内的主要阻碍在于数据流通中确切和定价机制的不完善。
点对点的零散式交易缺乏统一的信任机制,交易成本较高,跨区跨所互联互通的道路尚未畅,因此要在数据公共服务方面建立全国统一标准规范,构建统一的数据流通交易共性基础设施,避免形成“数据孤岛”。
另外,国内目前仍缺乏统一的数据定价原则,初次分配路径尚不明晰。
数据要素的定价难度远高于其他产品,不同类型,面向不同行业的数据价值是有差异的,有些行业,例如信息通信,数据比例要高一些,而数字化水平较低的一些传统行业,数据就没那么丰富。
其次,虽然数据边际成本很低,数据价值因使用对象,应用场景而异,因专业化数据质量标准而异,根据需求来定价,就会出现定价差异。针对数据要素的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这三个价值变现层面,可分别应用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进行定价。
国家数据局从挂牌以来已经释放了一些政策的前瞻信号,据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介绍,国家数据局将围绕六个方面展开工作,逐步厘清数据供给、使用、管理的权责义务,探索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才能让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