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大家谈专题二《律师阅卷与调查取证》研讨会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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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18: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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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刑事辩护大家谈专题二《律师阅卷与调查取证》研讨会回顾

《刑事辩护大家谈》系列专题讲座

近年来,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等一系列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以及刑事犯罪出现新变化、新难点,刑事辩护形势逐渐变得纷繁复杂,也对刑事律师的辩护技能以及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鉴于刑事辩护工作的复杂性、特殊性与专业性,需要刑事律师不断精进其辩护技能,加深对于刑事相关法律的理解,提升对刑辩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水平。京师律所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京师律所(全国)刑委会发起,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刑辩深一度”刑事研习社主办,广东南方福瑞德(惠州)律所、广东广信君达律所、广东金桥百信律所、广东敏和律所、德恒(广州)律所、广东崇晖律所、华商律所、广和律所、广东科东律所、盈科(深圳)律所、京师(重庆)律所、法制盛邦(东莞)律所、湖南中楚律所、兰台(上海)律所、广东崇善律所、浩天(深圳)律所、雍文(郑州)律所、大成(深圳)律所、广东美利天律所、京师(太原)律所、广东诚公律所等嘉宾单位合办《刑事辩护大家谈》系列讲座专题1-2

《刑事辩护大家谈》讲座聚焦刑事辩护实务,邀请业内人士比较切磋,分享内容只讲干货,旨在总结梳理刑事辩护工作的要点、难点,对未来的刑事辩护工作进行系统性、前瞻性研究与探讨,为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的律师提供专业的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刑事律师的专业化水平。

2023年12月21日-22日,我们诚挚邀请了诸多业内知名人士作为重要嘉宾出席本次研讨会,剖析刑事辩护在实践中出现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提炼、挖掘出具有普适性、可操作性的辩护工作方法与流程,推动刑事辩护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1.开场致辞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管委会主任、审判研究中心永久荣誉顾问 陈玉清

陈玉清主任: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刑事辩护大家谈系列专题研讨会十八讲之专题二——律师阅卷与调查取证研讨会”。“法者,天下之仪也。辩者,明理之器也。”刑事辩护是律师职责中最为核心和艰巨的任务之一。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阅卷与调查取证,往往影响案件的质量和走向,甚至影响到当事人的命运。因此,提升我们在这方面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卷帙浩繁需细阅,证据确凿赖深研。”阅卷是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寻找辩护突破点的关键步骤。通过仔细研读案卷材料,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案件的背景、事实和证据,从而更加准确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关键问题。而调查取证则是我们获取案件相关信息,揭示事实真相的重要途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能力和智慧,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去伪存真,寻找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事实。

“一人计短,众人计长。”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就是要共同探讨和交流律师在阅卷与调查取证过程中的经验、技巧和心得体会。通过大家的分享和讨论,我们一定能够收获更多的启示和智慧,提升我们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京师重庆律所主任 胡政武

胡政武主任:本人律师也当了20多年,办理过很多无罪案件,说起刑事辩护,感触很深,因为我觉得刑事辩护它是一个律师行业的艺术上的皇冠。它需要三个“术”,第一个就是技术,刑事辩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人命关天。作为一个律师,如果没有专业的技术,就没有办法在行业上立足,没有办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第二个我觉得刑事辩护其实也是一门艺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刑事辩护不仅要会写,还要会说,要怎样打动法官,怎样去说服检察官、公安,甚至来说,让当事人看到我们刑事辩护的风采。最重要的还有一个就是道术,刑事律师和其他律师最大的不同,特别是大咖律师,他有不可言喻的道术,能动用大量的社会资源,来为当事人服务。

其次,我觉得我们刑事律师要具备三个“力”,第一个是体力,因为我们作为刑事律师,特别是面临大案要案,看的案卷有几十卷,没有体力的话,是无法胜任的。第二个我是劳力,作为辩护律师最重要的劳力是心累,当事人与你签合同那一刻起,你的责任变得重大,因为当事人把他性命,把他一家人的希望,甚至家族的希望,就寄托在你的身上。第三个,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毅力,因为刑事辩护,除了一审,还有二审,有再审,有抗诉,这个过程如同马拉松,为了坚持公平正义,没有毅力,则无法坚持下来。

最后,还要有三“感”,第一个我们要有参与感,积极参与各类论坛,共同提升;第二我们要有获得感,通过与大咖律师共同学习,我们可以获得很多经验;最后要有自豪感,通过这不断互相交流,加强对刑事律师身份的自豪感。

开场主持人: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兰台 (上海) 律所副主任、高级顾问 郑飞

郑飞教授:我之前京师太原分所举行的论坛上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叫专业?我们从小律师,成长为大律师,再到专业律师。那么什么是专业律师?所谓执业多年的老律师能否叫专业律师?我认为,专业是一个是能快速的吸取知识、获得知识,并在这个知识体系当中能够进行有效应用的方式或者模式。

所以我们既然选择成为律师,就决定了我们的学习永无止境,每当我们接触新的案件,我们就需要快速学习,迅速的成为案件当中和当事人能够平等对话的,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的人。今天的论坛就提供了这么一种学习的氛围,希望大家在这个论坛都能有所收获。

2.主题发言

《有组织犯罪案件申诉的阅卷问题》

广东崇善律所主任、刑事申冤网主编、原山西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 贾慧平

贾慧平律师:专门研究有组织犯罪已有六年时间,并在全国接了多起此类案件。我认为,律师应专注于特定领域以提高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体可以通过写书、互联网等方式,扩大专业影响力

申诉阅卷是申诉过程中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是“知己知彼”的初步工作,申诉阅卷是成功会见当事人及其家属,获得信任的前提;同时也是申诉状撰写、申诉证据整理、申诉听证会、申诉代理意见、给各级司法机关负责人出具紧急反映材料的基础工作,没有申诉阅卷,以上工作基本无法完成。在有组织犯罪案件申诉阅卷中,我们要注重如何获取案卷、如何分析和整理证据以及如何撰写申诉书等策略。

在整个申诉过程中,我们可以形成自己的细致且系统的工作方法,包括详细记下证据目录和各个被告的供述,以及将这些信息与判决书进行比对,以寻找申诉的可能点。实际上,申诉过程中可能会有各种困难,如司法机关可能对申诉案件不太配合,以及如何通过各种方法来解决阅卷难题,都需要律师一一解决

《对律师调查取证的几点建议》

京师深圳律所新型犯罪与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凌征虎

凌征虎律师: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利材料和意见的法律依据。在辩护过程中,律师如何获取证据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途径:会见当事人、家属沟通、现有证据、现场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收集证据,此外还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调取证据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安全性。

对于不同类型的证据,如:书证、物证、言词证据、视听材料等,其存在不同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保管过程的风险等,刑事律师要注意识别并规避这些风险。

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特点,律师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当采取不同的策略。此外,律师在进行调查取证时应具备争取意识、风险意识、全局意识等,以及应对证据要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处理。

《阅卷七步法》

兰台 (上海) 律所高级顾问、荣誉主任、疑难案件指导委员会主任 高之立

高之立律师:我认为阅卷是一个非常重要且令人愉悦的工作。细致、有目的性的阅卷笔录可以帮助形成有说服力的辩护策略,并最终改变案件的结果。

首先,好的阅卷习惯非常重要!我主要通过使用文档结构图等方法来组织证据,建立有效文档内部检索功能,使用论文标题结构提升工作效率,使得整个案件结构一目了然,便于快速查找和理解案件内容。第二,围绕指控进行反向思维,对不同阶段文书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对比分析,尤其是在控辩天然对立的背景下,律师需要善于捕捉矛盾,拆解指控的底层逻辑,用细节决定案件的胜败第三,在无数次阅卷的过程中,形成证据分析的专与精,在阅卷过程中的所见所思,应直接转化为辩护意见和策略,从而形成有说服力的辩护逻辑。第四,阅卷笔录是质证意见的“数据库”,在阅卷的过程中,寻找证人证言与在案证据矛盾、同案犯供述矛盾、取证程序不合法等,为质证意见提供支撑。第五,阅卷笔录是辩护意见的“素材库”,如果是因果关系之辩,我们就找因果关系断裂、介入因素的证据;如果是非法占有目的,我们就找证明资金使用情况、主观故意的书证及言词证据;如果是主观不明知,我们就找证明客观行为表现出没有主观故意,证明不存在主观明知可能性的证据。,要善于使用图表和思维导图,我认为在法庭上,直观的图表和思维导图比语言更有说服力,可以帮助更清晰、直观地表达辩护观点。在处理一个复杂的涉及多被害人案件时,我利用图表和阅卷技巧快速有效地找到关键证据,并在法庭上迅速反应,提高了辩护效率和效果。最后,要发挥阅卷笔录的功能作用,我认为阅卷笔录不应只是机械的摘录,而应成为支撑辩护观点、推翻指控逻辑的重要资料库。阅卷时要有目的性和贯彻性,形成有效的辩护策略。

与谈嘉宾

京师律所高级合伙人、京师 (全国) 刑事委员会副主任、京师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 孙建章

孙建章律师:我认为阅卷讲究通阅和精研相结合,阅卷时需要快速通读来进行案件和证据分类,然后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性。如何在限定时间内高效处理大量案卷的策略?这需要律师做好分工和团队合作。

阅卷需与会见结合,刑事律师需要与当事人会见以获取事实情况,将会见中得到的信息与卷宗材料相结合,以形成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和辩护策略。

阅卷与调查取证结合,实践中积极进行调查取证很重要性,即使在司法环境中存在一定的挑战和风险,也要寻找证据以支持辩护,同时注意保护自己避免法律风险。

阅卷需与庭审结合,我们阅卷工作是为了庭审服务的,所以需要在阅卷时考虑如何在庭审中使用这些材料。我们要重视准备辩护意见的初稿和重要证据的分类整理,以确保庭审时能够迅速反应。

阅卷需与辩护观点结合,我们在阅卷时要带有目的性,不仅仅是为了熟悉案件材料,而是要从中找到支持辩护观点的证据,形成有说服力的辩护策略。

总之,刑事辩护律师在实务中需要具备的多维度思考能力和综合运用各种技巧的能力,同时也展现了刑事辩护工作的复杂性和对细节的关注。通过结合案件材料、当事人信息、证据调查和法庭策略,我们可以更有效地为客户服务。

3.百家争鸣

百家争鸣环节主持人:京师重庆律所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 项强

项强律师:曾在司法机关工作多年,我将以前在司法机关的工作经历一以贯之,并传承到了现在的刑事律师执业工作,同时也将其作为团队工作的要求,确实获益良多。但没有像高之立律师那样充分发挥阅卷笔录的优势,极大提升了阅卷报告的功能性,所以今天的活动让我感受颇深,也有新的启发。接下来的环节,主要是聚焦在调查取证这个工作要点,主要由王发旭律师、田鹏律师、振轶律为我们深入解读。

《刑辩律师调查取证方法和风险防控》

法学博士、京师律所权益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京师 (全国) 刑事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 王发旭

王发旭律师:在现在的刑事辩护环境下,刑事辩护工作开展难度大,但是我们依然要不断探索,绝不躺平,面对执业权利,要主动争取,勇于争取,为生命辩护、自由辩护、尊严辩护。所以,刑辩律师应当且必须调查取证,因为仅从卷宗出发,辩护效果有限

在一个行贿案中,我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所谓的行贿者实际上是借款人,且他们的证词被威胁或误导以支持贪污的指控。通过深入的调查和法庭辩护,我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公正。

调查取证对于刑事律师的辩护工作具有关键性作用,特别是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刑事辩护律师面对的是各种未知的挑战和困难。回顾执业经历,也曾通过调查取证揭示事实真相,对抗不公正的情况。我曾发现证人在法庭上作伪证,面对这种情况,我通过与证人的面对面交流和收集证据揭示了案件的真实面貌。

刑事律师还要思考如何应对压力、如何保护证人和自己的安全、以及如何通过持续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公正。所以,作为刑事辩护律师,不仅要为当事人辩护,还要积极维护法治、民主和公正。我觉得,尽管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种种挑战,但律师应持续探索和斗争,不应放弃追求正义和公平。

《调查取证——挖掘、探索救赎稻草与曙光》

广东诚公律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 田鹏

田鹏律师:调查取证,在寻找案件突破口中具有关键作用。在司法机关划定的范围里,刑事律师要找到救赎的砝码和稻草很难,案件无罪概率不大。只有跳出他们的逻辑圈,才能找到真正的曙光。

在深圳某故意伤害案中,我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百度地图分析、文献检索等方法,逐渐揭示了事实真相,发现了诸多疑点,如医院选择的异常、伤情形成的科学逻辑等,最终成功为当事人构建了合理的辩护。

在宜昌某容留卖淫案中,通过深入的现场考察和与周边人员的对话,我发现了政府对特定区域的拆迁意图,揭示了所谓的容留卖淫行为背后可能的真实动机和不合理之处。

在刑事辩护实践中,刑事律师要深入调查和严谨思考,利用多种工具和方法来挖掘案件的真相。尤其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要敢于深入调查,勇于挑战表面的证据,寻找背后的真相,挖掘、探索救赎稻草与曙光,并为当事人提供科学、合理的辩护。

《律师调查取证的重点和禁忌》

盈科 (深圳)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犯罪法律事务部主任 翟振轶振轶律师:调查取证是刑事辩护律师不可或缺的职能之一,它要求律师不仅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敏锐的观察力、坚韧的意志和细致的策略布局能力。通过有效的调查取证,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维护法律正义。首先,调查取证作为刑事辩护律师的核心职责,担当着三大功能:收集辩方证据、核实控方证据,以及收集证据证明程序违法。这不仅是对抗控方证据体系的工具,而且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实现辩护职责的必要手段。

其次,律师的调查取证通常包含自行调查和申请调取证据两种方式,虽然全国律协建议优先申请调取,但现实中律师往往需要依赖自行调查以获得关键证据。在具体实践中,犯罪现场是能“说话”的,现场调查对于揭露案件事实尤为重要。例如,在某强制猥亵案件中,通过对现场的便利店和被告人住所的调查,律师发现与原有证据不符的关键信息,进而影响了案件的审理结果。

同时,律师在调查取证时应保持职业谨慎,遵循法律规范,确保所收集的证据合法、有利以及程序的完整性、正当性,从而规避执业风险。

与谈嘉宾

北京大成 (深圳)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毒品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董玉琴董玉琴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调查取证是律师的权利,更是义务。首先,律师可以使用会见笔录作为关键证据,以证明当事人在不同场合提供了供述或辩解,这有助于案件处理。在曾经经办的案件中,我走访案发现场调查取证,以深入了解案发地点的环境和情况,这有助于确定犯罪的性质和目的,以及是否存在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证据。此外,有时无法自行获取所需的证据,因此需要向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申请许可,申请书详细列明法律依据和证据材料,以获得司法机关的许可。同时,我们还要与家属合作,收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和文件。有时,家属提供的文件或照片可能成为案件的关键证据,特别是毒品命案。最重要的是,我们在提交证据时必须保持谨慎。客观证据,我们大胆取;主观证据,我们谨慎取,我们需要确保所提交的证据对当事人有利,或者至少不会对其有害。并且,我们应该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集思广益

集思广益环节主人: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金融犯罪、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叶均

叶均波律师:在我个人的理解中,阅卷,是所有律师辩护工作开展的起点,而调查取证,归根结底,也是要等律师阅卷之后或者大致了解案情之后才能开展。我们经办了很多刑事案件,尤其是审查批准逮捕的时候,我们去会见当事人,当事人通常会说自己无罪或者不认罪,如果我们没有在阅卷的前提下去进行这种会见,则容易被当事人带偏,所以阅卷与调查取证,是系统的工作。接下来,将由靳祥钰律师、常琪律师、潘效辉律师三位律师为我们分享律师阅卷与调查取证的重要途径与宝贵经验。

《认真阅卷是行使有效辩护的基石》

北京雍文 (郑州 ) 律所主任、北京雍文律所全国刑委会主任、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 靳祥钰

靳祥钰律师:狭义的阅卷是作为律师的一项诉讼权利,即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权利(阅卷权)。广义的阅卷是刑事辩护的一切案前准备工认真阅卷不仅是了解案件事实的必经过程,也是形成有效辩护的根基。一个精确的阅卷可以帮助律师发现案件中的关键问题,理解案件的整体框架,以及识别可能的辩护点。在不同阶段介入案件(从警方立案到审判阶段)中阅卷有不同策略和方法。

阅卷方法和技巧有很多,例如制作电子证据目录、详细记录案件的每个阶段和相关文书、对证据进行归类和分析、重点摘录和业绩对比。特别的,通过电子化处理和目录制作,律师可以更快地访问和分析案件材料,提高工作效率。

认真阅卷在实际辩护中具有重要作用,在关于某集团公司的行贿案,通过详细的时间线分析,揭示了指控中的逻辑不合理性,为客户争取到了无罪判决。

阅卷不仅仅是对案件材料的被动阅读,而是一个积极的、策略性的分析过程。这个过程要求律师不仅要具备严谨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能够洞察案件细节、识别关键问题的能力。通过认真阅卷,律师可以构建出有说服力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之事半功倍阅卷法》

广东美利天律所创始合伙人,刑事部负责人、广州市经济犯罪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常琪

常琪律师:曾在检察院公诉部门工作多年,转型为刑事辩护律师后,深知阅卷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所以,无论案件大小,都坚持制作详细的阅卷笔录,这是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审理的关键步骤。

由于审查起诉阶段通常时间紧迫,高效地完成对案件的整体审查非常重要。为此,建议第一步应创建卷宗目录,以便快速查找和引用材料,并且,务必原文摘录而非主观总结,这能更真实地反映材料内容,帮助形成有力的质证和辩护意见。最后,当阅卷报告形成时,你的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也就出来了。

在面对多宗指控事实时,切忌偷懒,要一事一证,比如说多份证人证词之间的矛盾,就列出来即可,可以利用图表,可视化总结,我们所做的人物关系图、件时间轴、证言矛盾性对比表等,对于案件的辩护效果将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

要想成为一个专业的刑事律师,你的细心、责任心是不可或缺的。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可成。与大家共勉。

《从律师阅卷到辩护观点形成》

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刑事委员会副主任 潘效辉

潘效辉律师:诉讼的本质是证据。高校教育我们法律适用,没有教育事实认定,庭审实践当中又导致我们往往关注案件事实,忽略了取证事实。但证据收集的合法性问题,又是法庭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所以刑事律师需去会见与阅卷,去核实取证事实,并发挥否定证据的能力,将证据排除在案件之外,使犯罪事实不能认定、或撤回公诉或轻判。

一般来说,证据的合法性要求主要包括:取证主体、取证手段、证据形式要件、未经过当庭举证、质证,前三种不具备证据能力,应当排除在法庭之外。所以,我们可以从有无非法证据要排除、是否符合法定证据种类、法定证据调查方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方面入手开展工作。如侦查人员取证要有足够的人数,其他人不能签字,否则可以排除。最后,事实认定可能会存在以下结果:事实存在、事实不存在、真伪不明不承担证明责任不等于没有举证义务、阻却事由、形成争点责任等。

律师通过深入挖掘证据、审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辩护策略。但最终的辩护观点无非两个:无罪OR有罪,具体还得继续分不同的情况讨论

与谈嘉宾

京师(太原) 律所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山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王佳伟

王佳伟律师:一直以来,我都和自己说,首先不能轻易陷入到侦查机关的办案思维模式里,也不能在公诉人的起诉书里打转,必须要跳出来,重新审视事实是否是准确。我们不叫重塑事实,我们是通过调查取证和阅卷的方式,精准地还原案件事实。当有了事实作为基础,那么法律的适用就顺理成章。

昨天的委托与会见,以及今天的阅卷主题分享,我们讲干货,聊的更多的是调查取证及阅卷的重要性。在阅卷的时候,主要就是总结这个案件当中的一些难点或者是细节,在梳理的过程中,我们的辩护意见自然而然地就出来了,可以说,阅卷就是为质证、为辩护做准备。

“魔鬼”都藏在细节里。我记得经办的案件里,有个毒品案件,见证人出了问题,程序出了问题,我们便发现了这个细节。另外,还有一个情况就是鉴定意见,这种必须要由专业的人员依据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而进行工作,我们审查时也要看是否符合专业规范,比如我们有个案件,鉴定意见提到“因争执肢体冲突而导致死亡”,无法作为事实上的评价,也无法作为法律上的评价,肯定无法采用。

刑事辩护,压力大,专业程度高,但是也很有意思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律师可能面临权利无法保障的情况,但律师也要想法设法主动去争取。

5.学习心得分享

北京市京师(昆明)律师事务所 黑开寿律师

黑开寿律师:非常感谢陈海阳主任组织的平台,也感谢京师深圳律所在五周年之际创造的齐聚全国刑辩大咖的聚会。今天我就说一下学习的心得体会,今天阅卷和调查取证的话题,既开拓了自己的思维,更开阔了眼界。

首先,我觉得阅卷和调查取证可以归纳总结成一个字——“找”,你要在案件中找,发现问题,找出辩点。然而,实践中我们又不能止于阅卷,因为纸上得来终局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走访,要调查取证。很多时候,仅仅看案件里面的这个纸质的东西,很难看出问题,比如王发旭主任的调查取证的案件分享,生动且精彩。

其次,我们要有无罪推定这个思维,我们进行辩护,无罪推定就是我们辩护的方向,区别于侦查机关的有罪推定,通过阅卷和调查取证的工作,实现我们的辩护目的。

北京市中闻(深圳)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张宋标律师

张宋标律师:昨天跟今天的主题,一个是接待、委托与会见,还有就是阅卷与调查取证。我通过我办理过的一些救当事人性命的案件,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想法,其中涉及到跟阅卷和调查情件有关情况。

第一个是我在2016年办的案件,有两个情况,一个是检查笔录材料,那个湖边上有个小屋跟一棵大树,我问了当地人说没有这两个东西,我们当时也去现场调查,拍照、全程录像,调查所谓的制毒窝点以及周边环境,并刻录光盘提交法庭,对侦查机关的现场勘检查的用来作为证据的材料提出质疑。第二个情况就是,就侦查机关现场查扣了制毒设备、原材料等,属于未成品,但是在查扣之后,没有进行适度温度控制保存,当时处于大热天,导致原材料受热、脱氧,变成了成品,我们也向法庭提出了相关的质疑。

第二个是我在2017年办的案件,一审死刑,我是二审的辩护人。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两个主要的问题,一个是录像几乎没有任何一次起止时间与纸质笔录的起止时间一致;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的当事人是看着别人的笔录来回答警方的问题,因此我们也对此进行了质疑,并获得了成功的辩护效果。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张立刚律师

张立刚律师:分享一个在办案的过程当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我办理这个案件的时候,被告是男的,家庭条件还是非常不错的,在第三次跟他会见结束的时候,他告诉我一个朋友的电话和家庭住址,让我联系这个朋友并报个平安,了解她最近生活情况怎么样,在下次会见的时候告诉他。我猜测此人可能是情人。

实际上,律师不应该参与过多于案件之外的事情,好在他们俩在案情上没有什么关联。但后面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大房这边遭到了侵害,其中有一辆车是这个情人的名字,当事人被抓时,车在大房家属的控制范围内的,绿本和行车证是情人的名字,可能就会有争议,而且因为传递相关的信息,导致会见次数多后面,所以案件办理效果不是很好。所以大家在代理案件时,就要避免出现相关的情况。

6.闭幕总结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京师律所 (全国) 刑委会副主任 陈海阳

作为刑辩律师,尤其是高年级的刑辩律师,在用“卷”的过程之中,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绝招,通过这两天的分享,让大家非常受益。

一、关于阅卷

卷的多少、罪名的多少决定了阅卷的方式。十卷、二十卷以内的材料,通常的方法是全部复印;如果是中型的,可以带一个箱子上法庭,因为检察官往往会带箱子,如果律师没有,法官和家属会怎么想。如有更多的材料,特别是涉黑、有组织犯罪等,有可能是阅卷笔录,但至少3遍阅卷,但几百本卷,特别是经济犯罪集资犯罪、涉众型犯罪组织犯罪等可采取其他方式。

你的案件思路是什么,决定了你要采取什么样的阅卷方式。比方说排非庭前会议,可能更多的是程序卷,如果做的是罪轻辩护,可能更多的是实体卷。除此之外还有情节、数额、减轻、社会考量等。

阅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绝招,比如我们自己团队有个特点,就是做阅卷笔录,其他的地方可以不复印,但每本卷宗的目录是一定要复印的,从而避免在庭审时出现哑口无言的情况。同时,阅卷笔录要注意重点与焦点,要从法官的角度出发,因为法官的关注的不是全部事实,可以通过在辩护词上面使用副标题突出你的重点。

二、关于取证

律师为什么要去做调查取证?我个人认为是这样的,公安的工作是还原犯罪现场,检察机关的工作是法律认定,律师的法律认定的工作可能和检察机关的差不多,但是如果要胜过检察机关,那可能就要去做一些公安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说服部分的检察官、法官。

那么什么样的案件需要我们深度去取证?首先是完全无罪的案件,当然现在可能非常少。其次,可能是受贿案件,比方说受贿了1200万、3000万里面,有部分是无罪的,要进行区分。此外,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的取证工作时,除了专业知识以外,还需要具有社会经验或者财务知识。比如我经办的一个受贿案件,行贿人说周六去银行取了钱进行行贿,但是通过现场取证调查发现,该银行周末并不进行对公业务。此外,还有暴力犯罪、寻衅滋事、调查勒索等等。

最后,衷心感谢每一位为本次活动成功举办付出努力的专家、嘉宾以及工作人员。我们的活动分为四个专题,每个专题18讲,分别在9个城市。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后面系列的活动,也希望大家凭着自己的实力和魅力拿到入场券,同台竞技,磨练专业,共促发展。

至此,为期两天的刑事辩护大家谈专题一与专题二全部分享都已圆满结束!本次活动为刑事律师搭建了一个互相交流、学习的专业平台,为进一步理清刑事律师接待、委托与会见、阅卷与调查取证工作的难点、要点提供了清晰的路径与专业的解决方案。

按照规划,活动主办方将继续贯彻以武会友、以技会友的理念,深化活动安排流程,优化讲课质量水平,打造一个刑事律师相互合作交流的常态化平台,加强刑事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推动刑事辩护事业迈向新高峰。

综述丨庄洁萍律师编辑丨李雅媛、叶蕾图片丨廖永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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