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黄志佳
12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恩施建始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业州法庭近日在受理一件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时,在开庭前调解矛盾,达成10余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减轻当事人诉累。
案情显示,2023年3月27日,潘某驾驶的小汽车在建始县县城一三岔路口,将龙某撞倒,龙某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经鉴定,其伤残程度为十级。交警部门认定,潘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龙某无责任。
潘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12月5日,龙某为赔偿问题将潘某及保险公司诉至建始县法院,该案由建始县人民法院业州法庭审理,定于12月19日15时开庭。
办案小组成员接收案件后,向当事人明理说法,力促和解。12月19日14时许,三方当事人在开庭之前达成了和解协议:保险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龙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104694.60元;保险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潘某为龙某垫付的医疗费32001.35元;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诉讼费用,龙某自愿负担。
审判人员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确认和解协议的内容,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顺利审结。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