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月19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举行。最高法表示,要持续强化对腐败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更加注重落实“数额加情节”量刑标准,对数额相当但犯罪造成危害后果严重的就要体现从重从严;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要在裁判文书中交代清楚,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举行。
会议指出,准确把握犯罪形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前,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严重犯罪减少、一般犯罪增多,刑事政策把握要更具针对性。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但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违法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对于常见多发、法定刑较轻的犯罪,要充分发挥政策威力,善用宽严之别分化瓦解犯罪、促进罪犯改造,实现分层治理、源头治理。
最高法强调,刑事政策运用考验法官的政治能力、形势分析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上级法院要加强审判指导。要系统总结行之有效的司法经验,充分用好案例指导等方式,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精准化精细化,推动把“严格依法办理、裁判标准统一、宽严理据充分”落到实处。
增强司法应对能力,有力惩治新型犯罪。新型犯罪手段花样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危害性这个本质特征,综合考虑违法性和当罚性,揭示行为人主观非法目的,准确把握行为客观危害,依法审慎定罪量刑。惩治新型犯罪也有宽严相济的把握问题。
比如,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实施的新型犯罪,往往隐蔽性更强、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总体要依法从严,促进实现公平正义。对“高科技”专业团伙犯罪、网上临时联络实施犯罪等,在从严打击的同时,要深度揭露犯罪手段、本质和危害,教育警示社会面。要通过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织密法网,用好线索移送、司法建议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新型犯罪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最高法还指出,加强矛盾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安全稳定工作须惩防并举、重在预防。要着力做好案件蕴藏衍生风险的研判、预防、化解工作。案件不分大小,无论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执行,办理中都要善于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角敏锐研判。
要持续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将程序回复、实质答复、有错纠错、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依法终结等各环节工作做细做实,院庭长要持续深化落实带头包案化解疑难申诉信访案。更加注重以公开听证促实质化解、增司法公信,强化信访积案、难案治理。
此外,要进一步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商事调解、“总对总”“3+N”等机制与综治中心有机衔接,更好发挥相融互促叠加效应,做实依法指导调解,引导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特别是“多元解纷案例库”,助力夯实社会安全稳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