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1月19日电 (记者王佩)驾驶铲车推倒驻军开封某部营区训练场所围墙,组织车辆入内盗挖沙土,两名被告人被判刑!记者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获悉,被告人柴某(主犯)犯破坏军用设施罪,与所犯其他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高某(从犯)犯破坏军用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24年12月,柴某伙同高某先后两次于凌晨驾驶铲车推倒驻军开封某部营区训练场所围墙,组织车辆入内盗挖沙土。经勘测,采挖面积3071.1平方米,挖方量1662.4立方米;被盗沙土价值11600元,围墙维修费用6320元。
应公安机关商请,示范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联合郑州军事检察院引导取证,通过证人卜某证言固定二人事前共谋及主观故意。该院办案团队运用无人机航拍,实地查看并初步测绘损毁范围。
2026年1月7日,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柴某、高某破坏军事设施案,社会各界及军地检察机关代表旁听。庭审中,公诉人指控二被告人行为严重侵害国防利益,二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示范区人民法院鉴于其认罪认罚、高某积极退赔,依法从宽处理。
该案的公开审理,彰显了对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检察机关将持续发挥职能,依法惩治此类犯罪,筑牢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