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味着“读书”这件事有了更坚实的制度支撑。对于地域辽阔、多民族聚居的新疆来说,《条例》的到来,正推动阅读资源更均衡地流动,让更多人能够便捷地享受阅读——书香飘过天山南北,浸润日常,也连缀起文化的共鸣。
“农闲时候,来书屋坐坐的人越来越多了,我只是其中之一。”若羌县吾塔木乡依格孜吾斯塘村的红枣种植户萨吾提·达吾提,如今是村里农家书屋的常客。书架上关于种植技术、健康知识的书很受欢迎。屋里还专门辟出一角,备好笔墨纸砚,供大家静心练字。
这样的变化,正悄悄发生在新疆很多乡村,书屋不仅是“有书的地方”,更成了乡亲们愿意来、喜欢待的一处精神角落。
“从倡导到写入《条例》,全民阅读有了更清晰的实施路径。”新疆青少年出版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马俊这样理解《条例》带来的变化。在他看来,阅读不仅关乎个人成长,更能在潜移默化中增进认同、促进交融,为社会发展涵养更深厚的人文土壤。
走进乌鲁木齐市南门新华书店,家长杨淑云正在翻阅“红石榴”系列绘本。“图文并茂,孩子能看懂,也能学到东西。”她说。像这样贴近本地读者需求的出版物,正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书店和书屋中。
出版单位也在积极回应这份期待——新疆青少年出版社的“这里是新疆”“故事中国”等丛书,走进了全国许多校园;新疆人民出版社组织的“品味书香·悦读新疆”系列活动,让阅读与地域文化紧紧相连。
“阅读不该是高高在上的,它应该就在身边,触手可及。”新疆医科大学人文学院党委书记、副研究员李文锋认为,让阅读融入日常生活,才是它真正生根发芽的方式。
科技,正让“触手可及”成为现实。在新疆图书馆,市民古丽米热·阿不都热合曼用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就能听到维吾尔语版的《西游记》。像这样的“云阅读”服务,正在全疆许多公共图书馆开展。目前,“书香新疆”数字化阅读平台阅读量已突破1100万次,用户超20万人次;乌鲁木齐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年服务读者35.3万人次。借助AI数字馆员、全息投影阅读、VR视效设备等新形式,阅读的边界被不断拓宽。
不只是图书馆,《条例》鼓励在公共交通工具、商场、医院等场所设立阅读设施的要求,正转化为新疆的生动实践。在乌鲁木齐,24小时自助借书柜开始出现在一些人流密集的街区;在昌吉,“书香昌吉 畅阅全城”活动把书市、非遗展演、文创体验融为一体,去年吸引了近500万人次参与。这些在小区楼下、公园角落、商场走廊生长起来的“小而精、小而美”阅读空间,让“处处见书、时时可读”的阅读氛围在新疆各处发酵、酝酿。
乡村也需要这样的“在场”。昌吉市“墨点雅集”公益读书会发起人李莎,这几年带着书籍走进乡镇、社区,举办了近百场阅读活动。她说,有了《条例》的引导和支持,像她这样的阅读推广人,脚步才能迈得更稳、更远。
当政策落笔、书香弥漫,阅读不再只是一页页纸上的文字,而成为连接人与城、传统与现代、此岸与彼岸的轻柔纽带。在天山南北,那些悄然发生的变化——书屋里专注的侧影、屏幕上滚动的章节、市集间分享的感悟,正一点点汇聚成这片土地深沉而持久的文化脉搏。(记者 高芳 实习生 阿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