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摄图网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2025年初春
天气还带着几分料峭寒意
社区网格员发来了一则消息
两位85岁的老人通过社区
申请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
他们的5个子女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
老两口在养老院快撑不下去了
……
5个子女拒赡养八旬父母
两位老人名叫张山北和刘莲,2025年3月他们入住某养老院。为了更准确了解相关情况,我和同事前往此养老院实地走访。一进养老院的房间,就看到张山北坐在床边,手里紧紧攥着40多张医疗费单据,眉头拧成了疙瘩;刘莲瘫痪在床,脸色苍白,精神萎靡。
“检察官同志,我们是真没办法了……”张山北见到我们,声音忍不住哽咽起来。两位老人体弱多病且都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刘莲因瘫痪在床需有人护理照料,老两口没办法,只能住进了养老院。可是,养老院需要每月缴纳2300元的费用,再加上刘莲日常需要的医药费,老两口仅靠政府发放的老年人补贴和之前微薄的工伤补助,难以支撑下去。
张山北说,他给5个子女打过电话,他们都说自己家庭条件不好,还要养孩子,有各种难处,总之谁都不愿意出赡养费。
看着两位老人红着眼眶的样子,我忍不住想:赡养本是法定的义务,为何在张山北夫妇的5个儿女前成了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
找到5个子女反复调解
了解清楚两位老人的处境后,我们迅速启动了案件受理流程,可刚一开始就遇到了难题:30年前,张山北夫妇从辽宁省营口市迁入大连市普兰店区时,就已经和5个子女分户,如今在普兰店区的户籍系统里,查不到5个子女的详细身份信息和现住地址(虽然如今户籍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但受30年前户籍电子化转型阶段的历史数据留存、子女户籍信息后续变更等客观因素影响,还是未能查询到5个子女的详细身份信息和现住址)。没有明确的被告信息,连诉讼的基本条件都无法满足,这会让案件无法推进。
我和同事们商量后,决定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留在养老院,进一步核实老人的生活状况、费用缴纳情况,以及子女是否有过探望行为;另一路则前往社保中心、社区居委会,还有老人曾经居住过的村庄,调取历史档案资料,查找子女们的身份线索和现居住地址等信息。
养老院方面反馈,两位老人入住以来,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生活过得格外节俭。更让人心寒的是,从老人入住到现在,5个子女一次都没来探望过。养老院工作人员曾试着给他们的子女打电话提醒,要么被直接挂断,要么被以“工作忙”为由敷衍过去。
另一路同事的调查也有了重要进展。在某社区居委会的旧档案柜里,他们找到了当年的人口普查登记册,上面记录着张山北5个子女的出生日期和当时的家庭住址。随后又通过社保中心查询到他们的一些情况,5个子女虽说有“困难”,但都有劳动能力,有的人还有一定数额的存款,明明有赡养条件,却都在推脱赡养责任。
考虑到这是家庭纠纷,若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不仅能让老人尽快拿到赡养费,还能尽量修复破碎的亲情,有利于照顾老人今后的生活,于是我们决定先尝试调解。
我们先后3次组织线上调解,每次调解前,我们都特意把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条款整理出来,逐字逐句读给子女们听,反复强调“就算过去有矛盾,就算觉得父母曾有偏心,赡养义务也不能免除,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
可是每次调解都以失败而告终。子女们要么互相指责,争论谁之前尽孝多、谁该多承担;要么找各种理由推脱,质疑养老院的费用过高,或是提及父母过往的偏心;即便我们请养老院院长说明老人的艰难处境,甚至让张山北夫妇亲自参与调解、恳求子女帮忙,子女们依旧不为所动,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看着子女们冷漠的态度,我心里不是滋味,法理能说清对错,可已经有了裂痕的亲情,靠讲道理就能缝补好吗?
多部门联动打通维权通道
调解失败后,我们意识到,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切实保障张山北夫妇的合法权益。可新问题又出现了:张山北夫妇经济困难,根本请不起律师,而且两人年纪大了,对诉讼流程一无所知,连起诉状该怎么写都不清楚。
为了帮老人解决难题,我第一时间联系了普兰店区法律援助中心,详细说明了两位老人的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很快就指派了擅长处理家庭纠纷的律师负责此案。律师接受委托后的第二天,就专程赶到养老院,和两位老人耐心沟通,梳理案件相关材料,并根据老人的诉求,帮忙撰写了起诉状。
考虑到两位老人无力承担法院的案件受理费,我们又协助他们整理了夫妇俩贫困状况的证明材料,随后带着材料前往普兰店区法院,为老人申请诉讼费用缓缴。经过审核,法院认为老人的情况符合缓缴条件,很快就批准了申请,还为这起案件开通了诉讼“绿色通道”,确保案件能尽快审理。
当律师把整理好的厚厚一沓材料交给张山北时,老两口激动得拉着我们的手连连道谢。老人的维权之路终于打通了。
2025年5月7日,我院向普兰店区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意见书详细阐述了张山北夫妇的生活困境,同时明确了5个子女的实际赡养能力,强调“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任何子女都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经过审理,普兰店区法院充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
2025年6月25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5个子女每人立即支付二位原告2025年5月、6月、7月的赡养费共计2400元,并自2025年8月起,每人每月支付二位原告赡养费共计800元,自2025年5月25日起产生的医疗费用由5人平均分摊,且每人每月至少探望父母两次。
案件宣判后,我们并没有就此结束工作,而是持续跟进案件的执行情况,还专门去养老院进行了回访。张山北夫妇告诉我们,一审判决生效后,5个子女都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了义务,不仅按时将赡养费转到了他们的账户上,每月还来养老院探望两三次,每次来都会带一些水果、日用品,还会陪他们聊聊天,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养老院院长也跟我们反馈,自从子女们开始探望后,两位老人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脸上也有了笑容,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愁眉苦脸的。
看到这样的结果,我真切地觉得,之前所有的奔波和付出都是值得的。从事检察工作越久,我就越深刻地明白,我们办理的从来不是冰冷的案件,而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生。守护好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维护正义的同时,尽力帮他们修补破碎的亲情,这就是“检察温情”最真实的体现。(作者单位: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
(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1月上期)
本文杂志原标题:《五个子女都不赡养父母,咋办?》
编辑丨黄莎 王丽 设计丨刘岩
口述丨蒋晓彤
整理丨孙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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