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律所执业,客户交的费用并不都是律师的,律师费首先需要交一定的税点,交完税点后再支付办公位置、管理费、自己的社保(包括个人和单位缴纳)等各项办公开支。
这一圈扣下来,费用加起来真不少。以前税务查账没有那么严、不需要开票的时候有一些走私账。这种现象不仅律师行业有,其实做企业的都见怪不怪。这几年税务查得严,大家重视起来。
我这几年听厚朴中医的课程,徐文兵老师给了我很多的人生指引。最近在一个别人剪辑的视频里,听徐老师讲医生收不收红包的问题。他的原话我忘了, 我理解的是医生给人治病是介入他人因果,费用转到诊所账户,公对公处理公事公办就行,不会因为红包问题影响自己的心神。
律师行业其实与医生这个职业有点相似,不同的是律师需要自负盈亏。 律师也是用自己的生命能量介入他人的因果,所以他人给报酬也是理所应当的。律师费转到律所账户,开具发票,律师和客户之间就是商业关系,客户因律师的专业认可律师,送点礼物是一份情义,那个另说。
律师也是借助律所这个大的平台展业, 律所收点费用我觉得是正常的,毕竟收费也是在担责,而且是律师在共同承担他人的因果。
在共同介入他人因果这个层面来说,律师和律所一定是共生的关系。所以律师找律所很重要的一个点就是要去找那种能带着自己向上走的律所,在一个舒服的地方办公,这种无形的场所能量是会影响每个人的,包括律师和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