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创始人
2026-01-17 08: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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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除前述规定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七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

第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九条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公司应全面梳理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股份锁定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增持计划等。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忠实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董事职务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合理确定。

第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补偿标准及违约责任。离职人员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应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十五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七条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八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注:“本次担保金额”仅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时确定。目前“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在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来伊份连锁拟向部分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其子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来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6年01月17日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02)。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仅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时确定。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包含在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需求内部调剂使用:

①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②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2026年度,前述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金额,该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子公司与债权人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所涉总额和授信额度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水平,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影响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较完善,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够确保其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5,000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42%。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2月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855号来伊份零食博物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日

至2026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2026年01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0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施辉、郁瑞芬、上海海永德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德永润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徐珮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月29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1月29日(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如下: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云 电话:021-51760952 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实际,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公司作为中国休闲食品连锁行业的先行者与领导者,始终秉持“以消费者为导向”的核心宗旨,持续推进多元化生态平台布局,深化直营与加盟相结合的全渠道网络建设,积极拓展全国化、全渠道网络。公司产品覆盖全球五大洲20多个国家及中国30个省市地区,主要覆盖坚果炒货、肉类零食、糕点饼干、果干蜜饯等14大休闲零食品类。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全国门店总数达2,979家,加盟门店占比提升至53%,标志着公司向连锁管理服务与供应链平台型企业的逐步转型。公司产品覆盖14大核心品类、超1,500款商品,并通过持续的产品创新与品牌年轻化战略,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未来,公司将把握健康化、情绪消费等趋势,强化供应链管理与数字化赋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数字化转型新动能

公司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数字化创新与消费需求升级深度绑定,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产业全链条,采用以市场需求为驱动的MPD产品开发模型,精准分析消费者需求,持续优化产品矩阵,通过“CDP+MA+SCRM”会员营销智能数字化平台,实现个性化服务与精准触达,有效提升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供应链效率及运营效能,构建核心竞争壁垒。在产品层面,公司紧密围绕行业前沿趋势及消费者需求洞察,大力倡导健康零食“五低标准”(低卡、低脂、低糖、低盐、低GI),切实践行“四减”(减油、减盐、减糖、减脂)行动,孵化43款儿童系列零食、清洁配方 “每日粗粮” 系列、低GI五黑沙琪玛、“无糖茶”此茶系列、药食同源茶饮“谷轻盈”系列等产品,致力于推动休闲食品行业向更健康、更营养的方向转型升级。公司将继续加大在产品研发、智慧供应链、全渠道融合等工作的投入,以创新驱动业务发展。

三、夯实治理基础,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贯彻最新监管要求,平稳完成监事会职能向审计委员会的整合过渡,筑牢规范运作根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持续优化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合规履行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规范和责任担当,及时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平台举办的各类培训,掌握最新监管动态,持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及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有效规避相关风险。

公司通过构建多层级、多维度的现代化治理体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公司积极深化独董制度改革,通过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沟通渠道、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及时传递最新监管信息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持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为公司合规稳健运营提供核心保障。

五、维护股东利益,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致力于通过稳健的经营业绩和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自上市以来,公司持续关注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满足公司长远发展和持续经营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与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短期收益与长期价值,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守合规底线,持续优化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确保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等内容合规、逻辑清晰,向市场充分、透明地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内在价值。

在扎实做好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公司致力于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通过多层次、常态化的沟通机制,积极与资本市场进行良性互动。公司健全投资者问询反馈机制,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电话专线及邮箱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对投资者各类咨询确保回复及时、内容准确、表述专业,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七、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做出的,其中涉及的经营策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0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01月16日在来伊份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于2026年01月12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永雷先生、郁瑞芬女士、徐珮珊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养馋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浙江养馋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子公司,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协助控股子公司解决资金缺口,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授信加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现有加盟商或新加盟商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该资金用于加盟商在加盟或联营门店业务的经营,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在此额度范围内,加盟商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加盟商借款申请。本次为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是公司创新激励机制、拓展业务渠道的重要举措,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授信加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货款授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货款授信对外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收取货款授信服务费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02月0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六年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行业、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原则;

(四)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的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第八条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数额的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发放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收入等组成,其中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基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年度绩效指标和战略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核发。本制度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励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完成各级审批流程后发放。所有薪资均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发放或不再继续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情形严重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并有权扣减或取消其津贴,已经发放的津贴,公司有权追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个人绩效: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战略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表现,以及个人对公司业绩的贡献程度;

(三)薪酬竞争力: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四)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激励政策变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养馋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养馋记”)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浙江养馋记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保障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养馋记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应自审议本议案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使用,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0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笔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控股子公司浙江养馋记于2025年1月13日注册成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有财务指标。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浙江养馋记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到期后逾期未收回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养馋记,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鉴于资金筹集等实际情况,其他股东难以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故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实施。公司在确保自身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养馋记提供财务资助,浙江养馋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出资比例相对应部分的股东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浙江养馋记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且稳定,公司对其具备实质控制与影响力。公司将依据现行相关财务及内控制度,强化对子公司业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管控,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流程合法合规,且将依据实际使用金额,按照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结算资金使用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为浙江养馋记提供的财务资助共计5,00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养馋记的日常流动资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浙江养馋记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提供借款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向浙江养馋记提供借款的具体金额、期限以及签订有关协议等。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与控股子公司浙江养馋记签订财务资助协议。浙江养馋记借入后将按照协议约定内容使用借款资金,同时保证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按时提供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的有关资料。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浙江养馋记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及浙江养馋记的资金需求情况安排资助节奏,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积极跟踪浙江养馋记的项目进度和经营状况,密切关注其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变化,掌握其资金用途,控制资金风险,保护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借款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低,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浙江养馋记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子公司,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能够协助控股子公司解决资金缺口,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按实际使用资金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3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3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25,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授信加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现有加盟商或新加盟商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该资金用于加盟商在加盟或联营门店业务的经营,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在此额度范围内,加盟商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加盟商借款申请。本次财务资助授权实施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超过12个月,则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现有加盟商或新加盟商,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公司将加盟经营模式为主的“万家灯火”战略作为公司顶层战略,为激发公司加盟商的创业积极性,进一步加速“万家灯火”战略的快速落地,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加盟商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加盟商承接公司直营店或新开加盟店,资助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应自审议本议案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财务资助额度:本次财务资助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财务资助有效期限: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签订的相关合同在股东会 授权有效期间内均可执行,但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36个月;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助对象:公司现有加盟商或新加盟商。

6、财务资助还款方式:加盟商承接公司直营店或新开加盟店,加盟商按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分期支付管理费、商品补偿款、装修及设备补偿款、租金押金返还款及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财务资助用途:用于加盟商承接直营店或新开加盟店,包括但不限于店面租金、押金、装修、设备采购、进货等。

8、加盟政策: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向加盟商提供一定支持,以帮助加盟商长期、稳定地经营好加盟店。在加盟店经营过程中,公司按季度对加盟商经营情况进行复盘。

加盟商经营下滑的,公司同意在平台费、分利、管理费方面按照加盟政策给予加盟商一定的补贴,以帮助加盟店持续经营;

若加盟店的单店存在年亏损的,公司及加盟商双方同意在触发该等情形后,对该店的的经营改善问题进行协商;

若经公司复盘和核算,加盟商经营的加盟店年度增加的利润的增加额,公司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利分润。

9、违约责任:加盟商如违反协议承诺,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加盟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保障措施:对于本次财务资助,加盟商以其所经营的门店为相关资产提供如下担保:

①浮动抵押。加盟商在协议的门店内,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期间的所有商品存货,作为浮动抵押财产抵押给公司。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加盟商不得为非正常经营目的处分上述财产;

②动产抵押。加盟商将其位于门店内的所有设备、道具等固定资产,自协议生效之日起抵押给公司;

③应收账款质押。加盟商同意将其门店营业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加盟商应确保门店的各项营业收入均存入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信息由公司及加盟商双方另行确认。加盟商专用账户信息变更的,须至少提前3日书面通知公司,否则加盟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④担保权实现。当加盟商未按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公司有权就本条约定的全部担保财产行使担保物权,包括但不限于:(1)在未清偿债务金额范围内,要求加盟商将抵押物在指定期限内变现并就变现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2)要求加盟商按照抵押物的届时实际价值(折旧及商品实际价值以公司确认为准)折价抵偿其债权;(3)要求加盟商将专用账户内相应资金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4)要求加盟商将相关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公司;

⑤检查权。公司有权随时检查担保门店的资产、账户及经营情况,加盟商应予配合。若加盟商违反本条约定的担保义务,视为根本违约,公司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加盟商违约责任;

⑥协议约定的各项担保权利,公司有权同时或选择其中的部分进行主张,各担保权间不存在优先、劣后关系。

11、资金使用费: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现有加盟商或新加盟商,公司将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及使用期限向加盟商收取利息,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的实施将严格遵守内部授权审批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筛选资助加盟商,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防范相关风险。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已制定《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全面分析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5、若加盟商因市场环境、运营能力等因素导致门店闭店或经营亏损,可能存在公司增加额外成本支出、对当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6、如加盟商门店经营失败、个人偿债能力不足等原因未能及时还款,公司无法全额收回资助款项,将导致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

7、加盟商门店承接及经营转型过程中,存在形成大量应收账款及形成一次性资产减值计提的风险。

8、对于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借款协议,由专人及时跟进,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法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如有必要,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是公司创新激励机制、拓展业务渠道的重要举措。该计划有助于吸纳和保留优质加盟商,激发组织活力,实现加盟商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并对其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3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3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25,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1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相关融资业务,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内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6年0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货款授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货款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收取货款授信服务费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具体资助期限以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间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但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与来伊份签订有效分利分润经营模式加盟协议、经营状态正常且无不良合作记录的全部门店加盟商;

2、财务资助额度: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提供可用于结算商品货款的先货后款的信用额度,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原则上对单个加盟门店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对同一加盟商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资助有效期限: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签订的相关合同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间内均可执行,但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用途:对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仅限用于公司加盟业务的经营;

6、资金使用费: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收取货款授信服务费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6年01月17日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与来伊份签订有效分利分润经营模式加盟协议、经营状态正常且无不良合作记录的全部门店加盟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加盟商须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经公司内部评估经营诚信状况优良,具备偿还能力且有一定规模,才能成为公司资助对象。财务资助额度参考加盟商业务量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已制定《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全面分析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业务部门已制定《货款授信政策》,明确了对加盟商门店商品预测补货标准,将对商品周转、财务资助等方面进行风险管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5、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6、对于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借款协议,由专人及时跟进,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法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如有必要,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估,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并对其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可控。本次以货款授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3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3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25,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

鉴于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中可能会存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个人加盟商等情形,因此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以货款授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0.00万元左右,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19,000.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0.00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000.00万元左右。

(三)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6.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02.98万元。

(二)每股收益:-0.23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为应对主要销售区域的社会消费市场趋势变化,公司对部分区域的门店店型及结构进行了主动性调整。此次调整导致报告期内门店总数及毛利率受影响同比下降,导致当期利润不达预期。公司对市场的长期发展保持信心,未来将持续为消费者提供高质价比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体验,满足消费者多样个性化的需求,切实履行企业责任,积极为投资者创造回报。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000.00万元左右,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和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会计师审计,系基于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自身专业判断后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五)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具体业务实施部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充分考虑产品持有期内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评估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购买产品的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情况等进行监督审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属于合理的经营手段,通过现金管理方式为公司股东提高回报。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下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下述关联交易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01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认可该事项,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26年0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下同)。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4、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14,11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0,051.66万元,未超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

5、关联方往来款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2025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在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单日存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13,95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50万元;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关联租赁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其他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2、关联方往来款事项中,2025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在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单日存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郁瑞芬

职务: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

(2)上海伊毅工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瑞芬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9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18层0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艺礼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3)上海爱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永雷

注册资本:4,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8月30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20楼0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投资管理;商务咨询服务(除专控);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脑软件及耗材,日用百货,服饰,五金百货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4)南京爱趣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8日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虎踞南路102号1512室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零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服装、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文化用品、数码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劳保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5)上海醉香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华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3日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路182号底层D室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体育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玩具、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通讯设备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6)南通爱佳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芳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4日

住所: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杏园东路北侧、珠江路东南山湖水街商业中心8幢125室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7)上海爱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瑞金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0日

住所:浦东新区灵岩南路996号二楼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不含冷冻冷藏)、散装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服装、鞋帽、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8)上海来伊份公益基金会

性质:慈善组织

理事长:徐赛花

原始基金: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来伊份青年大厦18楼01室

业务范围:资助贫困儿童和孤儿、赈灾等公益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及高管捐赠设立的公益基金会

(9)来公益农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远峰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04日

住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枫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现代服务业产业园B01

经营范围:农业服务业;农副产品、酒、饮料及茶叶、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农副食品加工业;航运旅游、文化旅游、商务旅行、工业旅游、农业观光旅游;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仓储服务;其他食品零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服务;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品设计;文化会展服务;其他文化用品零售;批发和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及高管捐赠设立的公益基金会全资子公司

(10)上海未来域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轶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瑞平路39号1层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日用产品修理;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办公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1)上海德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士德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8月5日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715号3幢1层A区112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销售代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参股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委派董事的公司

(12)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永雷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02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20楼01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3)上海永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继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2月13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松公路1399弄68号2110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加影响的公司

(14)南通市港闸区味你而来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双华

注册资本: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30日

住所:南通市港闸区永扬路6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鲜肉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15)安庆市坤鹏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华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7日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玉琳路街道白云巷13-14幢东裙房一层4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16)徐州爱趣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双萍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住所:徐州市泉山区苏堤北路3号苏堤大厦1-107室-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卖递送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包装服务;礼品花卉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票务代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5G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17)上海达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徐成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4808弄30号408室

经营范围: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地基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水电安装,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18)上海来伊点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晨君

注册资本:1,27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7月29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1号29幢2层A02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19)上海松江富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锋炜

注册资本:10,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1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松江路150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参股并担任董事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交易必要性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决策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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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案历时近两载尘埃落...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1月16日晚间,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旅游”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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