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们已平安回到辽宁老家,拖欠的工资全到账了,多亏了你们……”一通来自千里之外的感谢电话,正是隰县人民检察院以支持起诉职能护航民生福祉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隰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扎实做好民生领域支持起诉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务工人员、困境儿童、老年群体等重点对象的急难愁盼,以机制创新破解维权难题,以精准履职传递司法温度,让高质效办案转化为群众可感可触的公平正义,用检察之力筑牢民生法治屏障。
搭建协作桥梁,破解“讨薪困局”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维权举证难、异地维权成本高的痛点,隰县检察院构建“检察+人社”协同联动机制,将支持起诉与劳动保障监察有机衔接,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作配合实施意见》,建立线索共享、案件联办、成效互通的工作闭环。
2025年7月,检察机关从县人社局获悉,30名辽宁籍务工人员在隰县某钻井工程完工后,被拖欠140余万元劳动报酬。接到线索后,该院立即启动支持起诉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实地核查、账目核对锁定欠薪事实,多次向欠薪企业释法说理,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影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周内全额兑付薪资。
截至目前,该协作机制已成功为34名农民工追回薪资150余万元,实现“受理快、核查快、处置快、兑付快”的维权实效,将最高检“全力维护务工群体合法权益”的要求落到实处,让法治成为务工人员最坚实的“维权后盾”。
构建制度屏障,化解“成长忧虑”
幼有所护,检有所守。聚焦困境儿童监护缺失、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隰县检察院坚持“个案办理+制度构建”双轮驱动,以精准履职为未成年人撑起成长蓝天。
2024年3月,该院驻法院便民服务点接到求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遭侵害后生育的孩子乐乐(化名),因监护权争议长期无法办理户口,只能由同村张某夫妇临时抚养。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撤销监护权的适用情形,遂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建议撤销侵权人监护权。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指定李某父母为法定监护人。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推动张某夫妇完成合法收养登记,彻底解决了乐乐的户口难题。
以此案为契机,该院与县民政局联合出台《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保护工作信息通报及合作救助机制(试行)》,搭建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发现—干预—救助—保障”全链条覆盖,让更多困境儿童获得全方位、常态化司法保护。
融合多元举措,纾解“赡养愁绪”
老有所养,检有所助。针对老年群体尤其是特殊困难老人维权能力弱、赡养纠纷易激化的特点,隰县检察院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理念,将支持起诉与亲情修复、司法救助有机融合,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张某某与郝某某再婚多年,张某某对继子张某尽到了抚养义务,却在年老多病、经济困窘时遭张某拒绝赡养。检察机关受理支持起诉申请后,一方面走访村委会、邻居核查,固定赡养事实;另一方面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以“法为据、情为桥”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成功化解亲情隔阂,促成赡养协议达成。
同时,该院通过“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模型”,发现张某某系低保户、残疾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为其申请发放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困境。这种“支持起诉+多元调解+司法救助”的闭环模式,既破解了老年群体“维权难”的问题,还修复了家庭亲情纽带,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有了坚实保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隰县检察院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融入民生保障全过程,从护薪维权到护幼成长,从赡养帮扶到机制构建,以一件件民生“小案”的公正办理,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隰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晋调研讲话精神,持续深化“检察+民政”“检察+人社”等跨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多元职能,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小事”,始终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用坚实的检察担当守护好群众幸福底色。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关振瑛 狄红生
通讯员 杨海云 张格
编辑:姚致宇
责编:刘 甜
审核:樊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