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高级讲师 付朝
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河南省工会条例》,为有效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工运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标志着我省工会法治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各级工会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以省总工会“五大行动”“十件实事”为抓手,精准发力,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尤其是劳动领域发生深刻变化,《条例》实施面临着新的挑战:部分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工会职责认知不足,一些职工对工会的了解停留在文体活动层面,影响入会积极性;少数国企工会机构设置不规范;部分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建会动力不足;劳动争议调处能力与职工诉求不相适应,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服务、维权针对性不足等。
为全面落实《条例》、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需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强化思想引领,彰显政治作用。坚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广泛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职工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夯实组织基础,扩大有效覆盖。依法规范国有企业工会机构设置,积极探索适应非公企业及新业态特点的建会入会模式,重点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务派遣工等群体的权益保障和组织覆盖。
提升维权效能,做优服务品牌。推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加强“一函两书”等监督协调机制建设。健全职工法律服务体系,畅通12351热线等维权渠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服务。
强化协同推进,深化产改工作。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省工会应持续深化《条例》贯彻,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提升工会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 王绿扬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