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月14日电(何乐)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委托购房中介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既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财产争议,又维系了双方多年的朋友情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
据悉,原告计划购置一套二手房,得知好友系本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有丰富的房源资源和中介服务经验,便主动联系,委托其帮忙筛选合适房源并促成房屋交易,为表诚意,当场向好友支付了钱款作为未来购买房屋后的中介服务报酬。
虽然好友多次带原告看房,但却始终未能达到原告的心意预期,原告便打消了通过好友买房的计划,要求好友返还已支付的款项,但好友以各种理由拖欠,原告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精准梳理争议焦点,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朋友关系,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矛盾,遂优先适用调解程序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围绕口头委托合同的法律效力、中介服务完成的认定标准等关键问题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兼顾情理,从朋友相处的信任基础、矛盾化解的高效便捷等角度,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又巧妙化解了朋友间的矛盾隔阂,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