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某在家中为孙女操办满月宴,胡某受邀赴宴并饮酒。不幸的是,胡某饮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胡某家属将雷某及蔡某等9名同饮者起诉至法院,索赔52万余元。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二审判决书。此前,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酌定,胡某自身承担80%责任;满月宴的组织者雷某承担15%的责任,赔偿15万余元;蔡某等8名共同饮酒人承担5%的责任,合计赔偿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雷某、蔡某等人不服上诉,最终被二审法院驳回。
男子参加满月宴饮酒后死亡
家属起诉9人索赔52万元
一审法院认定,2025年2月18日,雷某在家中置办孙女满月宴,邀请多年好友胡某去家中吃席。当日14时许,在雷某家门口村道开始吃饭喝酒,胡某参加酒席并饮酒。15时30分许,胡某与雷某、蔡某、张某、行某、姚某、王某、李某、骆某、牛某共十人挪至家中房内饮酒。16时后,张某、姚某、骆某、行某、王某、牛某、李某陆续离开。
当日17时许,胡某醉酒后趴在桌子上休息,后躺倒在地板上。21时许,雷某叫胡某起来吃饭,发现胡某意识模糊,在场的蔡某拨打120急救电话。21时48分许,120急救人员到场。经抢救无效,胡某被宣布死亡。2月19日,公安机关对胡某尸体检查,发现胡某左颈内侧、黑色保暖衣左衣领及上胸部可见呕吐附着物,鼻腔有食物残渣。
上述事故发生后,雷某支付3万元丧葬费,蔡某、张某、行某、姚某、王某、李某、骆某、牛某均未支付费用,故胡某家属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雷某、蔡某、张某、行某、姚某、王某、李某、骆某、牛某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042424元,按照50%主张521212元。
宴请者被判担责15%
其余8人共担责5%
一审法院认为,胡某参加雷某组织的满月宴过程中连续饮酒,导致醉酒后呕吐物窒息死亡。胡某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对于过量饮酒的风险应有预知和判断能力,过量饮酒引起自身损害结果,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雷某作为满月宴的组织者,明知胡某连续饮酒,未尽到劝阻义务,在胡某醉酒躺地后长时间无人照看,雷某未采取防范风险发生的举措,未尽到安全保障的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蔡某、张某、行某、姚某、王某、李某、骆某、牛某作为共同饮酒人,虽无劝酒及斗酒行为,但明知胡某已经饮酒的情况下还与其继续饮酒,未尽到劝阻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过错,酌定胡某承担本次事故80%的责任,雷某承担15%的责任,蔡某、张某、行某、姚某、王某、李某、骆某、牛某共同承担5%的责任。经法院认定,本案中,胡某家属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42424元,按照各方当事人责任比例,由雷某承担156363.6元(计算时扣减已付3万元),由蔡某、张某、行某、姚某、王某、李某、骆某、牛某共同承担52121.2元,每人承担6515.15元。
综上,一审判决:雷某赔偿胡某家属126363.6元;蔡某、张某、行某、姚某、王某、李某、骆某、牛某分别赔偿胡某家属6515.15元。一审判决后,雷某、蔡某、张某、行某、姚某、骆某不服,上诉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9日,法院二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