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发布《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明确对于死因明确的正常死亡,医疗机构需在死亡发生或家属申报后一日内签发死亡证明;亡故患者遗体在医疗机构临时停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此外,严禁医疗机构开展殡仪服务、外包太平间,并严厉打击倒卖死亡证明、泄露逝者家属信息等行为。
《管理规定》,对死亡证明签发、遗体停放、殡仪服务边界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性规范。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完善生命终点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治理能力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既是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更是对医学人文精神与法治秩序的双重升华。
《管理规定》的出台直面长期存在的痛点。过去,部分地区医疗机构在死亡证明签发上存在延迟、流程不透明等问题,导致家属办理后续手续受阻;个别医院太平间被外包经营,滋生殡仪服务乱象,甚至出现变相强制消费、价格虚高现象,让本就悲痛的家庭雪上加霜。更有甚者,倒卖死亡证明、泄露逝者信息等违法行为偶有发生,严重践踏法律底线与伦理准则。《规定》明确“一日内签发证明”“遗体停放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严禁开展殡仪服务、外包太平间”,正是以制度刚性切断灰色链条,重塑医疗机构在亡故患者服务中的公益属性与专业边界。
从治理逻辑看,《管理规定》体现了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服务”的转型。将死亡证明签发时限法定化,不仅提升了行政效率,更保障了户籍注销、遗产继承等后续事务的顺畅衔接,是对家属基本权益的尊重。限制遗体停放时间,则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使用,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更重要的是,《规定》划清了医疗服务与殡仪服务的界限,强调医疗机构不得参与殡葬经营,既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也推动殡葬服务回归民政主导、市场规范的轨道,为构建“医院—民政—家庭”协同服务机制提供制度支撑。
《管理规定》的实施还需配套机制护航。例如,对于非正常死亡或死因存疑的情况,应与公安、司法系统形成无缝衔接,确保调查程序依法推进;在偏远地区或特殊家庭困难情形下,24小时遗体转运可能存在实际困难,需建立弹性处理机制。打击倒卖证明、信息泄露等行为,不能仅靠禁令,更需强化技术监管与责任追究,推动死亡信息跨部门共享,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生命有终点,服务无终点。《管理规定》不仅是管理条文,更是一份关于尊严与温度的承诺。对逝者的尊重,是文明社会的底线;对家属的体恤,是公共服务的温度。期待各地以《管理规定》实施为契机,推动医疗机构完善哀伤辅导、遗体告别、信息告知等人文服务,让每一个生命都能有尊严地谢幕,也让每一个家庭在悲痛中感受到制度的善意与社会的温度。这既是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健康中国不可或缺的精神维度。
作者:童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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